北青報:規范校外培訓機構需建立長效機制

2018年08月23日07:56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規范校外培訓機構需建立長效機制

  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如果每所學校都能推進個性化教育,盡力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就會大為減少,由此給培訓熱真正降溫,給孩子和家庭減負。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証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相關報道見A6版)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証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一段時間以來,我國教育培訓市場亂象比較突出。據報道,南京地區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培訓機構有10300多家,經過南京市教育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隻有569家,其中僅111家可以從事文化類培訓和補習,經過人社部門審批和在體育部門備案的分別有200多家。武漢地區校外培訓市場主體共有1萬余家,其中在教育部門審批備案的文化教育培訓機構有460多家,在勞動人社部門審批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有200多家,未經任何部門審批登記的“無証無照”培訓機構約有1600多家。 南京、武漢兩地的情況,大致可以反映全國校外培訓市場的整體狀況——有合法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隻有不到一成。

  如果無証無照的機構全部取締,有照無証的機構隻能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經營,合法機構隻剩下一成左右,家長的培訓需求該如何滿足?在家長的培訓需求依舊旺盛的情況下,治理的結果無非有兩種,一是有資質的合法培訓機構處於壟斷地位,培訓價格飆升﹔二是在治理一段時間后,無証無照或有証無照的機構又重出江湖。事實上,第一種治理效應已經在多地出現,校外培訓熱沒有降溫,不少家庭的培訓支出卻進一步增加了。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鑒於此,在規范培訓機構時,還需要針對家庭的培訓需求進行治理。《意見》為此強調,要提高中小學育人能力,提升教學質量,嚴明入學紀律,做好課后服務,從根本上解決“培訓熱”問題。這抓住了培訓熱的根本所在。如果每所學校都能推進個性化教育,盡力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就會大為減少,由此給培訓熱真正降溫,給孩子和家庭減負。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