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應站在醫學專業角度界定假藥

羅志華

2018年08月21日08:51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應站在醫學專業角度界定假藥

  “印度仿制藥代購”這一灰色買賣,近期通過一部電影被推到普通大眾面前:一面是很多國外的抗癌特效藥未能在國內上市,另一面是國內患者日益增長的用藥需求,從而促成了海外代購之路。但記者調查發現,在仿制藥代購行業裡,失去監管的仿制藥面臨失效與涉假的“硬傷”,有的“仿制藥”連生產廠家都明確表示是假藥,患者無法甄別,代購渠道的“口碑”成了他們唯一的仰仗。(8月20日《新京報》)

  這次調查觸及一個十分尷尬卻又真實存在的現象,被界定為假藥的這些仿制藥,本身又存在真假之分,假真藥、真假藥、假假藥……這類段子手們才喜歡玩來玩去的繞口令式概念,卻真實地存在於仿制藥代購行業當中。這種顯得有些荒唐的現象,體現的正是假藥界定方面存在的問題。

  針對假藥的界定問題,出現了一波持續至今的爭論,其中絕大多數觀點是站在法律專業的角度,論述當前假藥界定的不太合理之處。但僅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界定假藥,或許很難觸及問題的實質。

  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便於管理,但醫學是為了治病。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界定假藥,主要依據藥品的來路與身份是否合法,從這個角度來界定經代購進入國內的未上市仿制藥為假藥,這是恰當的,並且,假如對諸多來路不正的藥品網開一面,就很容易引發新的亂象,畢竟來路不正的不僅僅局限於代購藥,國內市場上來路不正的藥品同樣比較常見。因此,若單純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界定假藥,不考慮和吸納醫學專業人士的看法,就應該堅守原則。

  但站在醫學專業角度來看待藥品的真偽,就會以效果為主要衡量標准,認為治療有效的藥品為真藥,反之則為假藥。以此來衡量,通過代購進入國內的未上市抗癌藥,很多都應該被納入真藥的范疇。以法律角度還是以醫學角度來看待代購藥,決定著這些藥品的最終定性,先站在醫學專業角度來界定假藥,然后再由法律來加以約束,無疑更科學合理,更契合當前的現實。

  此外,站在醫學專業的角度、以療效為主要標准來界定假藥,還具有一些容易忽視的優點。假如假藥的界定缺乏療效標准,那麼,不僅僅是代購藥,國內市場上很多療效確切的自制藥品都會被歸為假藥,與療效全無的真正的假藥得到相同的法律待遇,這樣反而不利於打擊真正的假藥。分類界定、精准打擊,首先需要運用醫學專業知識對假藥進行鑒定。

  同時,國內市場上的一些仿制藥雖然有合法的身份,但有些卻沒有實質效果,或者效果大打折扣,對於這類“假真藥”,法律除了承認其合法的身份外,沒有其它好辦法來加以應對。隻有站在醫學專業的角度,通過療效一致性評價等手段,來決定是否給予其合法身份,方能將這些同樣坑人的藥品擋在市場之外。

(責編:周文韜(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