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讓農民工不再為租房而憂傷

王石川

2018年08月20日08:14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讓農民工不再為租房而憂傷

  “一個月才能掙2000多元,哪裡有錢租帶空調的房子。”在海南省海口市打工的張彩鳳如是說。據媒體近期報道,隨著不少城市城中村的改造,原本租住在城中村裡廉價房屋的進城務工人員,越來越承受不起日漸上漲的租金,面臨被擠出城市的風險。

  “城中村越來越少,租金還在不斷上漲”,這不是一個人的無奈,而是一個群體的集體憂傷。不難想象,當房租繼續攀升,而收入並未同步提高,面對這一擠壓態勢,像張彩鳳這樣的農民工往往有兩種選擇,一是離開城市,返回老家,但這面臨“有工作的地方沒有家,有家的地方卻沒有工作”的尷尬。二是忍受高租金,接受房租上漲的“收割”。無論哪種選擇,對農民工來說都是苦澀的。

  需要厘清的是,審視農民工租房問題,我們不必過於悲情,也不必過於煽情。畢竟,房租適度上漲符合市場邏輯,要求房東當雷鋒並不公允。同時,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治理的題中應有之義,由此導致房租上漲,在所難免。在這種背景中考察農民工租不起房,我們應多一些理性和客觀。

  更應該看到的,被贊為“家庭的頂梁柱,國家的脊梁”的農民工,為城市發展付出了巨大心血,他們理應住有所居。有學者談及海南農民工時稱,在海南建設發展過程中,外來務工人員作出了重要貢獻。今后海南發展仍離不開大量公共服務崗位及第二、三產業從業人員。如果不斷上漲的租金讓環衛綠化保潔崗位人員、餐飲服務業、家政從業人員等大批流失,將會給海南帶來一系列新的民生問題。

  事實上,針對農民工租房,國家早已形成了相應的制度安排。比如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就談到了農民工的“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2015年2月,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人談及改善農民工住房條件問題時,明確談到了三點:首先在住房建設的規劃上要充分考慮農民工的住房需求,做出專門的部署和安排。第二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為農民工提供住房房源。第三在城市的棚戶區改造以及城中村的改造過程當中,要妥善解決農民工的居住問題。這足以說明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已形成國家層面的共識。

  安居才能安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抓住勞動就業、技能培訓、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安全衛生等問題,關注一線職工、農民工、困難職工等群體,完善制度,排除阻礙勞動者參與發展、分享發展成果的障礙,努力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農民工住房問題絕非小事,如果連房子都租不起,談何體面勞動和全面發展?農民工住房問題,關系到農民工的基本生活品質,關系到農民工在城市有無歸屬感,還關系到我國的城市化進程。

  眾所周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的目標是,“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實現這一目標並不容易,我們不能隻關心數字上的變化,更要看到能不能實現可量化的具體指標,比如農民工在子女教育、就業扶持、醫療衛生、社會保險、住房保障等方面能否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無論是進城務工人員,還是農業轉移人口,他們都渴望有房子住,渴望孩子能在城裡上學,也渴望在城市中活得更有尊嚴。

  解決農民工的租房難題沒有捷徑。目前,一些地方紛紛集思廣益,為農民工住得上房、租得起房想盡辦法,也受到好評。但基於現實,還應避免兩種狀況:其一,避免口惠而實不至。興建公租房或廉租房,勢必需要大量資金,錢能否花在刀刃上,真正讓農民工受益?其二,農民工能否如願申請到公租房或廉租房?比如媒體報道的一個案例是,在廣東佛山打工的王先生申請公租房時,遭遇煩瑣耗時的行政審批流程——至少需辦7個証等待90天。相關程序能否壓縮一些?

  善待農民工,檢驗著城市的良知。善待農民工,改善農民工的生存處境,他們將回饋給城市更多。一座有溫度的城市,一定能讓農民工感受到歸屬感﹔一座善待農民工的城市,也一定更具潛力和魅力。

(責編:周文韜(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