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不能任由黑培訓無法無天

楊玉龍

2018年08月15日08:17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不能任由黑培訓無法無天

  從試點企業角度而言,尤其不能掩飾試點中出現的安全問題。隻有坦承面對試點中的安全等問題並妥善解決,這種試點版圖才能不斷擴大

  從調監控發現老師對學生打臉,到家長發現廚房內存放過期食品,再到官方回應該機構無証經營,安徽合肥一培訓機構接連被發現存在多方面問題。這家培訓機構為何無証經營一年多卻未被監管部門發現(8月14日《新華每日電訊》)。

  據報道,這家常春藤成長中心先是被反映孩子遭到老師打臉和用腳踢,前往交涉的家長在該培訓機構廚房內又發現了過期食品,廚房攝像頭也被膠帶紙遮擋。通過家長的舉報和其他維權手段,這家培訓機構的本真面目才被揭露出來。不難設想,若不是家長的較真,恐怕這家培訓機構無証經營一年多的本真面目還不會被發現,說不定會一直無証經營下去。

  經查,該機構在未取得合法証照的情況下,擅自開展幼小銜接培訓,並違規向其他培訓機構提供配餐。教育部門已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止辦學﹔食藥監部門對現場發現的過期食品進行了查封、扣押並依法立案﹔公安機關對工作人員軒某粗暴對待兒童情況正組織相關調查。如此力度雖然很解氣,不過卻是出了事兒才這樣,這些職能部門為何不早點行動呢?

  不難理解,滋生亂象的地方,往往是“失管地帶”。此培訓機構未嘗不是滋生於這樣的地帶。而當事人也坦然承認自己是超范圍經營,可見其並非不懂法,而是不畏懼法律規定。何故?固然與經營者的膽大妄為有關,但更大程度上在於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甚至對違法違規現象熟視無睹。

  據了解,開辦一家培訓機構須走一定的法律流程。最基本的首先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相應專業的辦學許可証,才能正常經營。比如,辦理辦學許可証要具備200平方米自有房產,房屋性質不能是住宅等條件。而且,師資、設施等方面條件也應達到一定標准才行。所以,對於經營者而言,理應按照法律行事,而不能自作聰明甚至打擦邊球。

  讓非法黑培訓機構無立足之地,唯有強化監管。監管校外培訓機構的規定散見於公司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中。比如,教育等主管部門應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招生廣告監管力度﹔而且,日常的教學行為也不能缺失有效監管,可以引入第三方的專業監管等等。唯有形成嚴管嚴控狀態,才能消弭行業亂象。

  同樣,對於社會上的培訓機構,家長也可以作為社會力量進行監督。比如,在給孩子報班時,仔細核實其資質,對於無証經營或者超范圍經營的,不應僅限於自己遠離免受傷害,更應該通過舉報等方式,讓這些不法經營者得到法律制裁。隻有人人充當好監督員的作用,才可以避免這些培訓機構處於失控地帶。

(責編:周文韜(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