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有針對性地終結“破壞性修復”

子長

2018年08月14日08:28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有針對性地終結“破壞性修復”

  日前,認証身份為“敦煌研究院榆林窟講解員”的“許鑫NixUx”用一條微博引爆了文物保護的輿論話題。其微博照片顯示,因未能堅持“修舊如舊”的原則,四川安岳縣峰門寺的一尊摩崖造像,被以紅黃藍綠顏色重繪得“濃墨重彩”,瞬間讓網友們覺得“眼懷慈悲、神態安靜的神佛生生被畫成了地主家的胖兒子”。安岳縣文物管理局隨后發布情況說明稱,重繪發生在1995年,因當地自發捐資的群眾缺乏文物保護意識所致,文管部門發現后很快將之叫停,並安排了熱心群眾加強看護。

  考慮到年代已遠且發現后很快採取了補救措施,人們似乎已無法再對當地文管部門予以更多苛責,然而由此引發的“破壞性修復”問題,卻依然亟待重視。假如說峰門寺摩崖造像的重繪問題首先出在了“村民自發”上,那麼近年的一些修復事故更令人警醒。前幾年,被譽為“最美野長城”的遼寧綏中小河口長城一段一兩公裡的城牆與地面,在修復過程中被施工方直接鋪成了水泥硬化路面,被質疑到底是修復還是破壞。還有,杭州一處名為“秋水山庄”的民國古建筑,也因漆色斑駁的門樓和外牆被直接刷上一層黃漆遭到網友吐槽。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証書的單位承擔﹔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反映到文物修復上就是業內一直呼吁強調的“修舊如舊”原則。從一些專業人士的分析中不難看出,“修舊如舊”不是簡單地“做舊”,而是在修復的材料、技法、風格等方面按“原工藝”進行操作,從而使修復的文物由內到外符合其應有的氣質。脫離這一原則,非但不能起到復活文物的效果,反而會造成新的損害。

  梳理近年見諸報端的種種“破壞性修復”案例,部分的確是當地群眾自發而為,結果變成了“好心辦壞事”。有鑒於這種“修復”往往會導致不可逆的破壞,各地文管部門理應強化管理,把預防工作作為重點,而不是寄希望像“秋水山庄”那樣事后再“做舊”一遍恢復“原貌”。一方面,要加大摸底和宣傳,在增強群眾文物保護專業意識的同時,文管部門必須做到對自己管轄的文物心裡有數﹔另一方面,對一些沒有保護名分的文物古跡,要引導群眾和社會力量對其妥善管理、合理利用,而不是由其任意而為,弄出個四不像來令人貽笑大方。

  說到“破壞性修復”,不禁還讓人想到了前幾年一度引起熱議的“保護性拆除”。二者一修一拆,做法相反但問題的實質卻是一樣的,都反映了一些人對文物古跡缺少專業眼光的尊重,而多了一層現實的盲目和功利。這也說明我們在尊重文物和文化上依然任重道遠。

(責編:周文韜(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