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整版觀察: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

2018年08月12日06: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 人民日報 》( 2018年08月12日 05 版)

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

改革開放40年來,伴隨著思想解放和制度創新,中國人權建設取得輝煌成就,全體人民從貧窮到溫飽再到總體小康,即將實現全面小康,正在邁向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時代,開創出一條經過實踐檢驗、成效顯著的人權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具體國情相結合,提煉中國人權話語體系,揭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的奧秘。

堅持黨對人權事業的領導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堅持執政為民,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治國理政基本價值原則。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是黨領導下的人權發展之路。在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大國,要想實現跨越式發展,必須在一個強有力的政治力量主導下,自上而下推進改革開放,最大限度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引領人權事業持續快速發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黨的根本宗旨,蘊含著對全體人民權利這一價值理想矢志不渝的追求。改革開放以來,從堅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到提出和落實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再到倡導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直到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無不彰顯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人權價值魅力。1997年,黨的十五大指出,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反復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新修訂的黨章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我們黨的指導思想,並載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奮斗目標與戰略部署,為實現人民美好生活權利奠定思想基礎、進行戰略謀劃,成為人權建設的根本遵循。

堅持人權的社會主義本質屬性

確保人權的社會主義性質,在特定的制度框架內建設和發展人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的根本方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要求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堅持一切依靠人民、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實現和維護人民權利為根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

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努力實現民主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以豐富多彩的民主形式全方位落實民主權利。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極大保障了市場自由和平等權利。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政治權利和政治自由。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促進自由平等權利的實現。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不斷優化權力配置,進一步理順權力與權利的關系。就政府公權力而言,實行法無授權不可為,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對公民而言,實行法不禁止皆可為,建立負面清單制度。這些為依法確立、規范、監督權力運行和保障權力行使提供了高效、清晰、公正和權威的制度體系。總之,我國人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人權的社會主義價值屬性日益強化,社會實效和活力日益彰顯。

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

在人權淵源上,堅持人權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從自身實際出發,將人權植根於特定的經濟關系及由其制約的社會文化發展狀態之中。不失時機地動態調整人權的社會關切,積極回應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處理好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充分不平衡發展之間的矛盾,在繼續保障人民物質文化權利的基礎上,致力於滿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新的權利訴求。

在人權形態上,始終立足自身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國情,強調發展中的問題必須依靠發展來解決,發展是解決一切人權問題的關鍵,以生存權和發展權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克服自由主義人權觀的歷史局限。

在人權主體上,實現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的有機統一。在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和人民幸福融為一體的發展中,實現每一個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權利。

在人權內容上,強調人權的整體性和不可分割性,協同推進和一體落實公民人身人格權、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以及環境保護與生態權益。

在人權實現上,構建起人權的政策、法律、規劃、行動計劃和具體措施保障體系。其中,特別強調加強人權法治保障,這經歷了三個階段:以人權入憲為契機建立人權立法體系,通過司法改革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實施全面依法治國戰略促進人權法治保障。

在人權合作上,秉持包容、開放、普惠、公正立場,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促進全球人權共商共建共享,提升參與全球人權治理能力。

(作者為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責編:白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