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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40年來平等理論的變與常

付子堂  湯博為
2018年08月12日05: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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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國,人權理論研究走過了一段極不平凡的歷程。其中,作為人權范疇重要元素的平等,一直是法學理論界關注的熱點。改革開放40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權觀念逐步被大眾普遍接受,理論界關於法律平等問題的研究不斷深入。在熱烈的討論與交流過程中,有“變”也有“常”。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討論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強調“要保証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於法律之上的特權”,由此正式拉開了法律平等理論大討論的序幕。

  法律平等主體之爭。基於對法的階級性的不同認識,出現了平等主體上“公民平等”和“人民平等”的觀點分歧。部分學者認為,平等隻限於一定的階級范圍,隻能在人民內部講平等,而不能對不屬於人民的敵人講平等。大多數學者認為,法律要統一、平等地適用於全體公民。在1979年7月召開的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式上,葉劍英同志提出,“一切公民,無論是黨內黨外、上級下級,無論是什麼社會地位和社會成分,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982年12月4日通過的現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一原則也被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等基本法所採納。

  立法應否平等之爭。立法應否平等是另一個被廣泛爭議的問題。支持立法平等的觀點認為,司法以立法為前提,沒有立法上對公民平等權利的確認,便沒有司法上的平等。經過討論,法律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的觀點實際上成為通說,被當時主要的法學教材所採用。立法應否平等的討論,絕非只是立法參與主體、法律代表群體是否足夠廣泛的問題,而是如何正確理解並堅持社會主義法本質的根本性問題。在許多重大理論問題還沒有完全明確的時代背景下,雖然有部分學者提出法具有社會性,但由於當時的經濟基礎和社會環境制約,這種質疑很難獲得廣泛認同,遠遠不能為突破或淡化階級劃分的立法平等提供足夠的理論支撐。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法律平等理論的豐富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3年3月,“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被寫進憲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為法律平等問題研究提供了足夠的動力和空間。

  市場經濟呼喚立法平等。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角度對立法平等的論証中,有學者認為,根據不同主體地位分別制定法律不符合市場平等競爭的原則,因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僅指執法,同樣也指立法。這一階段,盡管立法平等的觀念被廣泛接受,但許多學者仍把立法平等限定為市場經濟參與中的“主體平等”“權利平等”,而非涵蓋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更為廣泛的主體與權利的平等。

  平等與效率的關系問題。上世紀90年代,學者們已經認識到平等與效率之間不可分割的統一關系,但又有明顯的價值偏向。有學者認為,基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效率在法的價值中居於首要地位,但效率居先並不排斥平等。隻有主體以平等的資格、在平等的條件下公平競爭,才能激發和保証持續的效率。效率是實體性、根本的目的價值,平等是程序保障性的手段價值﹔效率是平等的歸結,平等是效率的前提。學界表現出通過理論研究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提供法理支撐的強烈願望,對於更強調追求效率可能產生的社會問題並沒有全面、前瞻的認識和預判,使得相關研究推導出的理論觀點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平等貫穿於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各方面

  1999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寫進憲法。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部署。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強調“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平等已成為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成為衡量政治是否善治、經濟是否健康、文化是否進步的正當性基准,貫穿於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護法等法治建設各環節,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治理各領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需求日益增長的社會背景,深刻地影響著法律平等問題研究重點的實踐轉向,相關研究越來越關注公平正義的實現問題。

  梳理改革開放以來人權理論研究中平等問題的演變,其意義不僅在於回顧過去、喚醒歷史記憶,還在於把握規律、明確方向。從法律平等理論大討論,到平等從形而上的理論研究逐漸走向形而下,深入到技術化、具體化的現實觀照,除了立法平等研究持續被關注的“常”,每個時期學者們關注法律平等的話題和視角又不斷在“變”。但理論觀點和研究成果隨時代變遷、政治話語和大眾觀念變化而不斷豐富發展,又體現了人權理論研究與時代相呼應的不變特征。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 人民日報 》( 2018年08月12日 05 版)

(責編:白宇、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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