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文明養狗不能靠毒藥倒逼

史洪舉

2018年08月10日08:3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文明養狗不能靠毒藥倒逼

  提高寵物文明,關鍵在於健全對犬隻的管理和養犬行為的規范。靠投放異煙肼提升寵物文明顯然是反文明和背離法治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近日,一篇《遛狗要拴繩,異煙肼倒逼中國養狗文明進步》的文章火了,作者在文章中給大家普及了一種名為“異煙肼”的抗結核藥物,這種藥物對人體無害,但對犬類具備非常強的毒殺作用,在流浪狗泛濫的公共區域,可以用它來毒殺。異煙肼毒狗並非新發明,2015年四川德陽動物防疫站的一篇學術論文,就對用它扑滅流浪犬的可行性進行了論証(8月9日澎湃新聞)。

  應該說,這篇文章屬於冷知識擴散。因為投放異煙肼比暴力扑殺更溫和,不易引發沖突。雖然異煙肼屬於處方藥,會給人體帶來過敏反應和副作用,但其危害性不大,比投放毒鼠強類的藥物更安全。因而,一些網友稱找到了對抗流浪狗和不拴繩寵物狗的妙招。然而,在講究規則的現代社會,我們勢必認識到,提高寵物文明理當依靠規則的建立和完善,而非以暴制暴地投放異煙肼。

  毋庸置疑,如果投放異煙肼確實能夠隻毒殺犬而無害其他的話,無疑能悄無聲息地消滅掉一些犬隻。這的確能夠對一些養犬者形成威懾和倒逼。要知道,很多人即便厭惡犬隻,也不會直接與養犬者發生沖突。而一旦發生沖突,便極易形成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不好收場。假使投放異煙肼的話,造成犬隻死亡,養犬者也難以查清誰是元凶,很可能吃下啞巴虧。從這方面說,養犬者、遛狗者自然會有所顧忌,不再放任犬隻到處亂竄,遛狗時拴繩戴口罩。

  這看似可以提升養犬者的文明素質,實際上對全民素養和規則意識的提升並無益處。可以說,以私自投放異煙肼方式毒殺犬隻的行為也是對現行規則體系的破壞。據報道,異煙肼屬於處方藥,有嚴格的購買和使用門檻,擅自購買異煙肼顯然是違規用藥。

  而且,犬隻也是合法財產,哪怕流浪狗也是值得尊重的生命。毒殺犬隻無疑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益,情節較重或毒殺的犬隻價值較高的話,將構成治安違法或刑事犯罪。即便投放行為較為私密隱蔽,在現行技術條件下,追查到投放者恐怕不是難題,行為人將難逃罪責。

  由此可見,以投放異煙肼倒逼養犬文明進步的說法不過是偽命題,是不值得提倡的以暴制暴和挾私報復。如果有人真的將其奉為圭臬的話,恐怕隻會導致兩敗俱傷。

  當然,不能否認的是,不排除一些養狗人缺乏規則意識和公共意識,給他人帶來困擾和危害。但這一問題的解決還是應回到法治軌道上來。據報道,在一些國家,對流浪狗的處置和養狗人的管理均比較規范。如果養狗者遛狗時不做好拴繩等防護措施,不僅面臨高額的罰款,而且其犬隻也可能被沒收。一旦這些犬隻咬傷他人,狗的主人不僅面臨巨額索賠,而且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於流浪狗,一些國家也有合理的處置方法。

  歸根結底,人與狗之間的矛盾就是人與養狗人之間的矛盾。提高寵物文明,關鍵在於健全對犬隻的管理和養犬行為的規范。靠投放異煙肼提升寵物文明顯然是反文明和背離法治的做法,不值得提倡。當務之急是,有關部門理當盡快針對犬隻和養犬行為出台更加科學健全的規范辦法,以制度提升寵物文明,而非放任不管。

(責編:周文韜(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