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干部要適應在“探照燈”下工作

李思輝

2018年08月06日08:03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干部要適應在“探照燈”下工作

  近日,陝西榆林市一名出租車司機拍攝的一段視頻引發熱議。視頻內容為一輛貼有“公務用車”標識的小轎車在街頭行駛,一隻寵物小狗的頭部探出了車窗外。經調查,佳縣信訪局局長雷某在執行公務期間,安排司機送其女兒回家,存在公車私用問題。目前,佳縣紀委已對其進行了立案審查。

  從治理公車腐敗的角度看,“公車載狗被拍攝”反映出公車私用的現象並未絕跡。這提醒有關部門,遏制“車輪上的腐敗”需要久久為功,一刻不能鬆勁。尤其是對那些比較隱蔽的違紀和腐敗現象,應提升發現精度、加大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懲治一起,形成公車治理的大氣候。

  從社會監督效果看,“公車載狗被拍攝”反映出群眾監督意識在增強、監督渠道更暢通。以往,囿於機制和手段不健全,群眾監督的作用並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一些干部把公車私用當成“理所當然”。有的把公車當成自家私產,不僅自己隨意動用公車,而且三親六眷也是公車來、公車往,全然不顧群眾意見,更有甚者將此視作“有面子”。這種情況,在今天的氛圍下已經不可能再堂而皇之地出現。

  中央出台“八項規定”以來,作風建設不斷深入,對於一塊手表、一雙鞋子、一包香煙之類看似瑣碎的監督舉報,也每每引起有關部門跟進、查處,公眾的參與熱情被極大地激發出來。從對不良風氣“見怪不怪”的漠然,到迅速鎖定、隨手拍攝、積極舉報的敏感,展現的是群眾監督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積極參與和熱情配合,以一盞盞“探照燈”織就一張張嚴密的監督網絡。

  正風肅紀需要“織密群眾監督之網,開啟全天候探照燈”。這就意味著領導干部的工作生活、一言一行都在探照之下,凡有逾矩,就會被千萬雙眼睛聚焦。公車載狗被路過的出租車司機拍攝舉報,何嘗不是這種密集探照的結果?當然,會有一些人可能覺得這樣太過苛刻,但其實不然。“權力應當成為一種負擔。當它是負擔時就會穩如泰山,而當權力變成一種樂趣時,那麼一切也就完了”,隻有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才能始終保持干部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公車載狗”雖不是大事,但已為今天的政治生態所不容。權力必須在陽光下運行,干部必須適應在“探照燈”下工作生活,時刻接受人民的監督。越往下走,民眾監督之網會越織越密,指望違規違紀而“神不知鬼不覺”,已不現實。對此,為官者當有清醒認識。

  (作者:李思輝,系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評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