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業主維權不能走偏方向

丁慎毅

2018年07月25日08:21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業主維權不能走偏方向

  業主和公租房住戶如果能設身處地地考慮17戶家庭的感受,或許就不會拉橫幅抗議,而採取更溫和更人性化的表達方式

  據媒體報道,日前,深圳市寶安區華聯城市全景小區,配建公租房的選房名單上出現17名精神類殘疾人,其中15名為自閉症。得知消息后,小區業主拉橫幅抗議,部分業主向寶安區住建局提出異議。對此,有網友支持業主維權,認為精神病人可能隨時會對業主和住戶造成傷害。也有網友不支持業主維權,認為這是對精神殘疾者的歧視和傷害。

  綜觀整個維權事件,筆者認為,業主和公租房住戶可以維權,但方式不對。作為深圳這樣文明城市的業主,更應該換位思考,通過更多的對話來避免對抗。因為這樣的對抗會給17名精神類殘疾人帶來心理傷害。信息不對稱,對抗才上陣。從根本上說,這件事的發生,主要還在於多方之間信息不對稱。

  對業主和公租房的住戶來說,更多的來自於一種思維定勢,在他們看來,精神殘疾好像就直接等於“精神病”。來了精神類殘疾住戶,就會打人、造成他人傷害。事實上,並非所有的自閉症患者都是自控能力差,破壞能力強,而其所以被列入“精神殘疾”,是因為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首次明確自閉症屬於精神殘疾。精神殘疾裡面還包括嚴重的多動、焦慮等多種障礙,精神殘疾絕不僅僅等同於人們誤解的“精神分裂症”。這是業主和公租房的住戶對科普的信息不對稱。

  對管理部門來說,或許沒有考慮到業主和公租房住戶的這種思維定勢,或者考慮到了又沒想到認識的改變需要一個過程,更沒考慮到一次性安排17戶家庭可能帶來的住戶恐慌。這是管理部門與業主和公租房住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試想,如果主管部門在分配這些精神障礙類家庭進入公租房之前,先做個調查探探口風,或者適當減少精神障礙類家庭的入住率,把其他家庭安排到寶安各處保障房。如果還有問題,就做好相應的預案甚至科普措施,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試想,業主和公租房住戶如果能設身處地地先考慮17戶家庭的感受,或者就不會拉橫幅抗議,而採取更溫和更人性化的表達方式。

  發生在深圳的這一事件雖然是個例,但對全國各地的公租房在配套措施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參考意義。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規定,本公約締約國確認所有殘疾人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以及與其他人同等的選擇,並應當採取有效和適當的措施,以便利殘疾人充分享有這項權利以及充分融入和參與社區。包括中國在內的81個國家及區域一體化組織的代表簽署了這份公約,並於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也就是說,這是必須的,任何人任何單位都沒有權利阻止殘疾人融入和參與社區生活。所以,各地在配套公租房時,需要接受深圳的這一教訓,真正把好事辦好,讓所有居民都能過上有尊嚴而沒有焦慮的生活。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