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清理奇葩証明重在做好加減法

毛建國

2018年07月25日08:19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清理奇葩証明重在做好加減法

  清理無謂証明,同樣需要系統化思維,要首尾兼顧,在做好減法的同時,做一些加法工作,在互聯網時代,這更多是通過“互聯網+”體現的

  7月23日,人社部召開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目前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養老保險中央調劑的具體實施辦法,將於近期出台實施,確保三季度啟動資金繳撥工作。同時,全面清理奇葩証明、反復証明、循環証明等各類無謂証明,明確電子証照、電子公文、電子印章法律效力(7月24日《北京青年報》)。

  2015年,一則“証明你媽是你媽”的新聞,引起了廣泛關注與反思。以此為起點,幾年來,批評和清理無謂証明的努力一直在路上,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還時常出現一些奇葩証明、反復証明、循環証明的案例,不能不引起有關方面的深刻反思。顧名思義,無謂証明就是沒有什麼價值,不需要提供的証明。或者歷史上曾經有必要,但時代發展到今天,已經不需要了。可是,“橫看成嶺側成峰”,由於所處位置不同,對無謂証明的認識可能不同。有一些証明,對於辦事人來說可能是無謂証明,但對於經辦人來說,規定在前,按章辦事,似乎也是行政的基本邏輯。

  問題的復雜之處就在於,無謂証明與有效証明是混雜在一起的。在所有清理的呼吁與表達中,更多指向的是奇葩証明、反復証明、循環証明等各類無謂証明,並不是說清理所有証明。這也在事實上承認了有些証明還是必要的,是應該提供的,這才是問題的核心。什麼才是無謂証明,什麼才是有效証明,很難清晰區分出來。

  從做減法的角度出發,可以也應該對現行証明進行一個全盤清理,把所有無謂証明剔除出去。可這也帶來一個問題,那就是絕大多數的辦事人,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無謂証明,什麼是有效証明,即便曾經有過辦事經歷,事后也很難說出個子丑寅卯。而對於經辦人來說,也不排除有人犯糊涂,或者利用信息不對稱為自己的能力危機和作風短板找理由。再退一步講,即便一些必須提供的有效証明,難道就沒有少跑腿和不跑腿的必要性嗎?

  1932年,美籍奧地利人、理論生物學家貝塔朗菲發表“抗體系統論”,提出了系統論思想,認為任何系統都是一個有機整體,各部分不是孤立存在,要善於用聯系的觀點從總體上分析和解決問題。清理無謂証明,同樣需要系統化思維,要首尾兼顧,在做好減法的同時,做一些加法工作,在互聯網時代,這更多是通過“互聯網+”體現的。

  現在有一些地方提出了行政審批“最多跑一次”,還有一些地方提出“不見面審批”。想法是由辦法支撐的,而其指向的就是“互聯網+政務”。不妨設想一下,無需提供的証明堅決不要,一些需要的証明也交由互聯網,還會有証明的煩惱嗎?今年5月,出現了一則九旬老人被抬上三樓辦理社保年審認証的新聞。簡單幾分鐘的認証,竟然讓老人與其年近半百的女兒女婿耗時一天,試想,如果有“互聯網+政務”,可能就是一個視頻的事情。

  正是從這一意義上講,清理無謂証明要加減法並重,既要做減法,也要做加法。這一次人社部門提出了“三個不用”的便民服務措施,即全面推行異地業務“不用跑”,全面推行無謂証明材料“不用交”,全面推行重復表格信息“不用填”,這是在自斷后路,其實就是在做減法。與此同時還提出了統一平台建設,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以及完善網上實名身份認証體系,明確電子証照、電子公文、電子印章的法律效力,這其實就是做加法。堅持系統化思維,既做減法也做加法,才能真正點中無謂証明的死穴。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