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解決賬號注銷難應有硬措施

午光言

2018年07月18日08:28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解決賬號注銷難應有硬措施

  應從處罰標准上予以升格,讓處罰同APP服務提供者限制用戶注銷賬戶可能帶來的利潤相匹配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2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5.9%的受訪者遇到過APP賬號難注銷的情況,62.9%的受訪者擔心APP賬號注銷難導致賬號被盜用。對於“APP注冊容易注銷難”現象,72.0%的受訪者認為這侵犯了用戶自主選擇和注銷應用的權利(7月17日《中國青年報》)。

  在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的當下,手機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工作中信息化運用的重要終端,需要運用什麼、如何運用,一般不在手機本身,而在於手機裡面安裝了哪些應用程序。這是我們需要下載和注冊APP的根本原因,不用的話一般不會注冊,用不著了就會想著注銷,這是作為普通消費者的再正常不過的消費需求。

  可就是這種看似簡單的需求,在APP注銷的時候變得很難實現,猶如飯店禁止顧客自帶酒水般霸氣側漏,用戶自主選擇和注銷應有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理當為法律法規所禁止。從民事權利保障角度而言,APP用戶屬於接受APP服務的消費者,理當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APP服務提供者也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不得侵害用戶的合法權益。可APP注銷難的現實表明,民事責任的板子還很難打到APP服務提供者身上,鮮有用戶為了APP注銷難而將服務提供者訴諸公堂。但對APP注銷難這一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省一級消費者協會完全可以依法通過公益訴訟途徑為廣大手機用戶撐腰。一旦法院判決APP服務提供者應當解決注銷難而沒有得到執行的話,那麼APP服務提供者將面臨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受到必要的失信聯合懲戒。

  當然,追究民事責任的途徑並非遏制APP注銷難的唯一途徑。《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為用戶提供注銷賬號的服務,否則,電信管理機構將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還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在執法實踐中,這一處罰措施還很難遏制APP服務提供者限制用戶注銷賬號的沖動,尤其是當眾多的限制用戶注銷賬號的APP服務提供者未受到應有的行政處罰后,行政處罰的威懾性就更是大打折扣。對此,相關職能部門就應當從兩個方面下大力氣:一是暢通用戶投訴渠道、加大投訴查處及反饋力度,當查處不再難時,注銷也就自然不會太難﹔二是從處罰標准上予以升格,讓處罰真正與APP服務提供者限制用戶注銷賬戶可能帶來的利潤相匹配,提高其違法成本。

  如果這些硬措施能夠得到有效落實,APP注銷難的現狀就有可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用戶的合法權益自然就會得到足夠的保護。希望這個在億萬手機用戶看來本該不難的問題能夠真正得到根治。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