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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論政:化解矛盾糾紛要強化群眾視角

魏哲哲
2018年07月18日04: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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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層治理實踐中,不少矛盾糾紛的化解,正是通過適當的傾聽和必要的心理疏導完成的

  

  “垃圾房建設很有必要,我也同意,但是別建在我家附近!”類似的話折射出上海某地建設垃圾房時遇到的阻力。如今,人民群眾訴求更為多元、維權意識也更強,在一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推進中,化解因“鄰避效應”引發的矛盾壓力不小。

  據了解,這個垃圾房本是臨時點,政府為了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擬升級改造為固定垃圾點,而且位置也選在了小區紅線之外﹔在程序方面,相關業務部門也進行了可行性論証,並進行過公告,符合政策和法律的規定。

  合法、合程序之外,部分居民仍然來信來訪,分析原因不難發現,由於信息不對稱,造成群眾對於相關設施可能帶來負面效應的恐慌以及風險規避的傾向才是提出反對意見更為根本的因素。對居民群眾來說,決策是否合法規范、信息是否透明公開只是其中一個方面,項目建設安全不安全,建成后能否達到事先承諾的效果,會不會對自己有負面影響等是問題的關鍵。當地除了積極接待來信來訪,做好政策法律解釋說明工作之外,還通過示范點項目,以實地參觀引導的方式,消除了社區居民對於相鄰設施建設的顧慮,從而成功化解了這個信訪個案。 

  近些年,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按程序辦事的意識越來越強,政府公信力也得到了很大提升。不過,值得關注的是,有些同志在和群眾打交道過程中,缺少群眾視角和人文關懷,機械辦事,甚至出現卸包袱現象:“你的訴求沒有法律依據、不合理,我們管不了。”從實踐來看,這樣的辦事程序似乎合法,但結果卻於情不通、於理不合,矛盾糾紛本身也得不到化解,甚至還會激化矛盾,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事實上,群眾的訴求表達是想推動問題得到實質性解決。對於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高度關注的事件,既要於法有據,還要有效回應關切。做好群眾工作,化解糾紛難題,需要站穩群眾立場,創新工作方法,多想想群眾所思所想所急所盼,設身處地從源頭上解決老百姓的合理訴求,而不是對群眾訴求敷衍應付。

  對待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應多些柔性的方式和方法。在基層治理實踐中,不少矛盾糾紛的化解,正是通過適當的傾聽和必要的心理疏導完成的。隻有在群眾工作中帶著溫度,才能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提高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與水平,而這也是推進平安中國和法治中國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18日 18 版)

(責編:岳弘彬、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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