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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創新系列談⑤)

人民日報:人才評價容不得“永久牌”標簽

馮  華
2018年06月29日07:3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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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亟須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形成並實施有利於科技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評價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上指出,“要通過改革,改變以靜態評價結果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簽的做法,改變片面將論文、專利、資金數量作為人才評價標准的做法,不能讓繁文縟節把科學家的手腳捆死了,不能讓無窮的報表和審批把科學家的精力耽誤了!”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論述為完善人才評價機制指明了方向。

  人才是創新的第一資源。當前,我國人才發展環境不斷改善、人才創造活力不斷增強,但人才評價制度還不合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讓科研人員有意見的,就是一旦獲得某種榮譽、戴上某種人才“帽子”,就相當於貼上了“永久牌”標簽。以某一階段取得的成就“定終身”,既不合理,也容易產生一些負面作用。

  客觀來講,對那些在科研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給予一定的榮譽稱號,初衷是讓人才有更多的成就感,激勵他們為科技創新事業做出更大貢獻,大多數獲得榮譽的科學家也是這麼做的。但人才評價中存在的不合理方面,確實也導致少數專家、學者不思進取,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吃老本”。個別地方簡單地以“帽子”論英雄,項目、資源、經費等都向“帽子”傾斜,助長了浮躁、功利之風。

  建設世界科技強國,需要一流的創新人才,必須發揮好人才評價機制這一“指揮棒”的作用。當前亟須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形成並實施有利於科技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評價制度。

  為此,要探索建立動態評估機制,揭掉人才評價的“永久牌”標簽,堅持唯才是舉,注重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人才。可以設置動態評估周期,讓人才根據不同研究類型選擇符合自身實際的任務目標體系,實行優勝劣汰、能進能出的動態考核管理機制。對不達標的予以“摘帽”,通過評估的則繼續支持。

  完善人才評價機制,還要堅持分類評價科研人員及其科研成果。科學研究是復雜的高智力活動,不同學科的特點並不相同,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我國已出台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應將其進一步落到實處。要根據不同職業、不同崗位、不同層次的人才特點和職責實行分類評價,堅持共通性與特殊性、水平業績與發展潛力、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分類建立科學合理、各有側重的人才評價標准。對於基礎研究成果可以引入同行評價機制,而應用研究成果則可以用戶和市場評價為主,特別是對於從事應用研究、社會服務和技術轉移的科技人才,可引入第三方評價。

  相信隻要各方共同努力,不斷完善人才評價機制,最大限度激發廣大科技人才的創新活力,就能早日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萬類霜天競自由的創新局面。


  《 人民日報 》( 2018年06月29日 20 版)

(責編:馮粒、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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