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土壤保護不能留空白地帶

劉 勛

2018年06月28日08:43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土壤保護不能留空白地帶

  因為土壤保護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還缺乏上位法的指導,地方性的立法則困難重重

  記者從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了解到,《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於今年3月30日由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是我國首部黑土地保護地方性法規(6月27日《人民日報》)。

  《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是一部專門保護土壤的地方性法規,現階段我國尚無一部全國性的土壤保護法,有關土壤保護的規定,散落在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具體規定分散而不系統,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專門保護土壤的地方性法規也比較少。因為土壤保護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還缺乏上位法的指導,地方性的立法則困難重重。報道中提到吉林省人大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借鑒,土壤保護立法涉及的部門、法律法規眾多,綜合性、專業性都很強,條例歷經近三年時間,幾易其稿,三次審議才最終通過。如此長的立法過程既說明了立法機關的決心和意志,也充分証明了立法的難度,這樣的立法過程值得其他省份學習借鑒。

  據介紹,近年來,受自然和人為因素影響,黑土地面積減少,質量下降。有專家指出,東北地區黑土層的平均厚度已經由上世紀中葉的60厘米至70厘米下降到目前的20厘米至30厘米,保護刻不容緩。其實不僅僅是黑土地面臨這樣的境況,其他省份的土壤保護工作也是刻不容緩。近年來,陸續發生的“鎘大米”“砷中毒”“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基本都是土壤污染所致。2014年,由當時的環保部、國土資源部公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的超標率為16.1%,從污染分布情況看,南方土壤污染重於北方;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范圍較大。雖然這是幾年前的數據,但是土壤修復周期長、投入大、見效慢,很難在短期內實現治理效果的立竿見影,這樣的土壤污染狀況令人擔憂。

  土壤保護工作直接關系農業的健康持續發展,農產品還直接關系著“舌尖上的安全”,安全、肥沃的優質土壤是食品安全的最基本保障,例如重金屬污染土壤種出的農產品,即便是后續的養護、運輸、加工程序再安全衛生,也毫無意義。如果大量的土壤被污染、被破壞,還會直接威脅著國家的糧食安全,尤其是作為我國重要商品糧基地的東北平原,黑土地質量的下降顯然會影響糧食的產量。現實充分說明保護土壤具有緊迫的現實性,土壤保護還是項長期工程,而專門的法規讓保護具有規范性、持續性和穩定性。

  全國各地的土壤性質不同,被污染破壞的程度不同,土壤保護的立法側重點也不盡相同,地方性的土壤保護法規都應該具有鮮明的地方色彩。土壤保護既要體現專業性更要具有全局眼光,土地雖然不可移動,但是農產品卻可以隨意流通,面對嚴峻的土壤保護形勢,我們不僅需要一部國家層面的土壤保護專門法,而且還需要各地各級的立法機關因地制宜盡快制定法規,土壤保護不能存在法律空白。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