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防止隱私泄露難道隻能靠網友的不滿

李勤余

2018年06月13日07:5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防止隱私泄露難道隻能靠網友的不滿

  廣大網友雖心懷不滿,但在體量龐大、財大氣粗的購物平台面前,往往缺乏話語權。與其指望電商從業人員自覺提升素養,不如用強有力措施保障用戶的隱私安全。

  不少人都接到過一些莫名其妙的來電。電話的那頭,或是極力推銷某項業務,或是抱著不軌之心危言聳聽,讓人不勝其煩。更可怕的還在后頭。他們不僅能報出你的姓名、性別、年齡,還能隨口說出你的家庭住址、興趣愛好、社會關系。

  這些電話何以如此神通廣大?答案就是用戶的個人隱私在這個信息時代被泄露了。近日,據中新網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88.9%的網友在電商平台購物過程中,表示有網購信息被泄露的經歷。中新網官方微信的調查數據則顯示,有596位網友認為自己遭遇過網購信息泄露,佔投票人數比例的71%。

  上述調查結果並不出人意料。即使沒有媒體的調查,我們也能充分意識到隱私泄露的嚴重性。那麼,這些信息又是如何泄露的呢?根據調查,排在第一位的是網購平台訂單信息被不法竊取,其次是快遞物流信息泄露。

  用戶個人信息早已成為可資利用、有利可圖的商業資源。從泄露隱私,再到傳遞信息、販賣隱私,一條條高效率的利益鏈條不停運轉。調查數據表明,隻有不足6%的網友認為是自身原因導致的網購信息被泄露。在網友自我保護意識空前高漲的當下,盜取信息的手段如此高明、多樣,讓人失去了抵抗力。

  泄露用戶個人隱私固然有風險,但與收益相比,其犯錯成本較為低廉。截至目前,我國還未制定專門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但個人隻有在隱私信息確實被侵犯,並發生了實際損害之后,才能主張侵權責任賠償。在人們對互聯網依賴日益加深的情況下,需要出台更便捷的法律保護措施。

  中新網的調查結果顯示,50%的網友對網絡購物平台的信息保護程度不滿意,44.4%的網友認為一般。盡管購物平台理應承擔起保護用戶信息的責任,盡管輿論認為許多平台並未做好本職工作,可是,又有多少平台為自身的不作為付出過慘痛的代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現實情況是,平台往往以各種借口將泄露用戶信息的責任推卸給他者。

  要確認信息泄露的責任主體,有賴於專業技術渠道和取証手段。廣大網友雖心懷不滿,但在體量龐大、財大氣粗的購物平台面前,往往缺乏話語權。與其指望電商從業人員自覺提升素養,不如用強有力措施保障用戶的隱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能否得到細化,政府部門如何積極介入,進行有效監管,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