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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組長拒捕涉腐老板“自証齷齪”

蔣萌

2018年06月11日15:5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紀檢組長拒捕涉腐老板“自証齷齪”

背景:近日,湖南省紀委官方微信公號“三湘風紀”發布消息稱:湖南邵陽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原組長朱甲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4日,在配合湖南省監察委執法的湘潭市警方趕到邵東縣抓捕涉及腐敗案的老板劉祖社時,朱甲雲居然號召在場人員抗拒抓捕並欲搶奪被控制的劉祖社,后經上級緊急調集警力,才成功將劉等人帶走。

新京報發表袁伊文的觀點:湖南省監察委對涉腐的老板劉祖社進行“留置”,並且提請相關公安機關配合執法,這是在依法辦案,任何人員不能抗拒執法。抗拒監察委的執法,和之前抗拒公安、檢察院的刑拘、逮捕一樣,是對抗國家執法機構,是一種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可構成“妨害公務罪”。朱甲雲彼時作為公安機關的負責人,竟然鼓動他人抗拒省監察委的執法抓捕,公然藐視新成立的國家監察機關、企圖搶奪被控制人員,這是對《憲法》、對法律的羞辱。新設立的國家監察制度需要“硬碰硬”這樣的“釘子”,對抗拒監察執法祭出霹靂手段,才能樹立起監察威信。從湖南省紀委部門的事后通報看,朱甲雲有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搞權色交易、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家庭財產巨大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等嚴重腐敗問題。對於朱甲雲公然抗拒監察委執法事件,湖南省紀委講了硬話:不“第一槍”打掉這樣的人還怎麼保証政令暢通?不“第一槍”打掉這樣的人談什麼利劍高懸?不“第一槍”打掉這樣的人還怎麼秉公執法?對抗拒監察委執法者,必須祭出霹靂手段,以儆效尤。。

小蔣隨想:“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原組長”——朱甲雲的這一職務,令人矚目。身為紀委的人,還是紀檢組組長,居然公然煽動他人對抗警方抓捕涉腐老板,這種調轉矛頭的“叛徒行徑”,不僅讓人大跌眼鏡,更可能屬於“內鬼狗急跳牆”。有人或許會問:這種人是怎麼混入紀委的?隻能說,紀委的人同樣會面臨拉攏、誘惑、腐蝕。某些人打的算盤就是,讓執紀與執法者充當違紀與違法的“護身符”。這不,朱甲雲就在“關鍵時刻”跳出來,欲助涉腐老板劉祖社脫困。朱甲雲這麼干,未必是出於“夠義氣”,更大的可能是,朱甲雲怕劉祖社被抓,把他“供出來”。問題是,執紀執法者公然“反水”,還想“平安過關”?這不是異想天開嗎?必須指出,黨紀和國法絕不允許“燈下黑”。在此,兩個數據值得回味。2015年9月,時任中紀委書記的王岐山表示,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違紀干部3400多人﹔2016年12月,王岐山又披露,十八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7200余人。嚴查“內鬼”,印証了紀委“正人先正己”,也是切實踐行反腐無禁區、反腐永遠在路上。朱甲雲是又一個被抓出來的(也可以說是自己蹦出來的)蛀虫,他的覆滅純屬咎由自取。執紀者違紀,執法者犯法,必將接受黨紀、政紀、法律的嚴厲懲處。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