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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遇害后,網約車安防別顧此失彼

蔣萌

2018年05月18日16:2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空姐遇害后,網約車安防別顧此失彼

背景:空姐遇害案發生后,滴滴於5月12日零點下線順風車服務,16日又發布整改方案,包括順風車用戶標簽和車主評價功能全部下線,車主每次接單前需進行人臉識別,網約車暫停接受22點至6點期間出發的訂單等。滴滴還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有一項是,是否在明確告知用戶並授權的情況下可以對行程進行錄音錄像。

新京報發表侃人的觀點:一,對行程進行錄音錄像可以,但有幾點前提:首先,每次錄音錄像的選擇權,包括是否要啟用錄音錄像、是錄音還是錄像、是全程錄還是半途錄,要交給乘客決定,而不能全程自動錄音錄像,那樣可能侵犯到乘客的隱私權﹔其次,是否和何時啟用錄音錄像,可在客戶端設置按鈕,由乘客點擊確認,該按鈕不可折疊到“更多”之類的選項中,而宜明確標識。還可考慮在車上明顯處設置啟動按鈕,以便乘客在緊急時快速啟動。二,錄音錄像應實時加密上傳服務器,若司機人為地卸載或關閉車上錄音錄像設備,后台應自動報警﹔同時建立乘客緊急狀態下快捷報警和將視音頻傳送至平台跟警方的聯動機制。三,基於對司乘隱私的嚴格保護,將錄音錄像資料加密保管,或許可採用高級別的數據加密算法為其“上鎖”,保留若干時間后自動刪除。允許可對行程錄音錄像,不等於就是“用隱私安全換人身安全”。對乘客來說,隱私安全跟人身安全不應是“二選一”,而應該都有保障。用技術完善為乘客安全加持,自然意味著安全保障成本的抬高。但在安全已成產品或模式創新的生命線,也是網約車競爭的“下半場賽道”的背景下,採取技術之類的辦法最大化地保障乘客安全,也是平台應盡之責。

小蔣隨想:十幾年前,各地紛紛在公共場所安裝監控,有人也質疑是否會泄露個人隱私,還引發了公共場所是否有個人隱私的討論。當時,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地警方曾表示,公安系統的監控視頻不會外泄。與此同時,許多社會單位乃至私人也在門口安監控,不經路人同意就拍下路人視頻算不算侵權,至今也沒定論。但有一點是確定的,如今發生案件,警方首先想到的就是找監控,民用監控也屢屢為警方破案立功。如果案發現場或周邊沒監控,則會給警方偵破帶來很大困難,監控確實成了打擊犯罪的重要手段。一些犯罪分子有意躲避監控,印証了有監控的地方的安全系數相對高。再看網約車及順風車該不該安監控,蘊含的爭論與效果,恐怕與公共場所安監控有很多相似處。雖說車內空間較之開放式公共場所小得多,但乘客會在陌生的司機面前暴露私密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在車內安監控的泄露隱私風險應該不會高於開放式的公共場所。理解了這一點,就不難理解有媒體對此進行網調,兩萬多人中有七成支持網約車安監控。有人可能會說,還有三成人不支持。必須指出,“全票通過”很難,持異議者的意見也要認真考慮。上文說,將監控記錄的選擇權交給乘客,乘客有臨時暫停監控的權利,這些意見有積極的一面。但是,凡事都有雙面性。君不見,也有行凶搶劫出租車司機的案例。單純將監控的選擇權交給乘客,司機會不會面臨風險?空姐遇害案引發軒然大波,促使社會進一步關注網約車與順風車的安全。與此同時,網約車司機的安全就不重要嗎?絕大多數網約車司機(包括女司機)也是平凡的、無辜的社會人,他們的安全同樣不能忽視。在監控的問題上,恐怕還是應當“一視同仁”。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尹深、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