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人民陪審員制度有助於避免冤假錯案

李勤余

2018年04月26日08:05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人民陪審員制度有助於避免冤假錯案

  4月25日,人民陪審員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二審稿在一審稿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擴大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范圍。在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的第一審案件中,將“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修改為“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並增加“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一項基本司法制度,它是從社會大眾中吸收非職業法官與職業法官一同審理案件的制度。在這次審議中,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范圍的擴大意味著該制度將在未來的司法實踐中發揮更廣泛、更積極的作用。

  從一邊倒地支持有罪,到12人一致投下無罪,這是2015年上映的電影《十二公民》所展示的理想法治圖景。在電影中,唯一的反對者8號陪審員,完成了一個幾乎不可能的任務,他提出合理懷疑,一步步排除了其他人的偏見。但必須指出,我國的陪審員制度與他國的陪審團制度並不相同。比如,人民陪審員的選任並不是隨機產生的,而且並不是一案一選﹔而英美陪審員是隨機選舉產生,並且隨著案件的終結,陪審員的職責也就終結。又如,人民陪審員的數目有限,而陪審制國家的陪審團一般是12人。

  不過,兩項制度的特點也有相似之處,那就是發表評議意見的獨立性以及享受不被外力干預的正當權利。近年來,我國司法機關陸續糾正了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念斌案、張氏叔侄案等數十起重大刑事冤假錯案。對錯判不回避、不袒護,司法機關用實際行動讓廣大群眾感受到了勇於糾錯的態度和努力,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國司法制度仍有可以提高的空間。司法不夠獨立、公權力未能得到有效的監督,是這些錯案暴露出的共同問題。而人民陪審員制度恰恰可以對去除上述司法制度中的積弊起到作用。

  人民陪審員制度,就是讓人民群眾參與案件審理。由於他們來源廣泛,其參與審判活動不易受到外來壓力,可以有效減少外界力量對司法活動的干預。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存在,使法官除了要面對當事人的審視,還要面對人民陪審員的監督。如此,可以有效避免“暗箱操作”,預防冤假錯案的發生。

  當然,人民陪審員制度也有需要完善和改進的空間。之前,陪審員的法律素養問題頗受質疑。陪審員不可能個個都是法律專家,但陪審員本身就是依據各人的人生經驗,朴素的是非標准和簡單的法律知識以及控辯雙方提供的証據,就案件事實作評議。隻要庭審過程、辯護質証過程嚴格按法律辦事,是完全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的。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