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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金台銳評:“追蹤式”考勤要有法治考量

倪 弋
2018年04月18日04:4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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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蹤式”考勤只是用人單位管理的一種技術手段,但在如何進行技術應用的背后,卻潛藏著用人單位的價值判斷

  

  近年來,一些用人單位進行員工考勤的方式與時俱進地用上了“互聯網+”。從簽名、刷卡到錄指紋、WiFi簽到,再到當下日益普及的手機定位考勤APP,“追蹤式”考勤將員工的活動軌跡盡收眼底。然而,這也引發社會廣泛爭議,贊成者認為此舉能提升員工管理效率,是給員工“上發條”﹔反對者則質疑此舉涉嫌侵犯隱私,是給員工“套緊箍”。

  為了更好地進行員工管理,激發員工工作效率,用人單位通過各種手段設置和執行考勤制度,無可厚非。依托手機APP定位的技術手段實現“追蹤式”考勤,有助於用人單位實現“全天候、全留痕”的監督,大幅提升了監督考勤的智能化、便捷化和精細化。而且,一些定位考勤APP不僅能用於考勤監督,還能將與考勤制度相關的績效工資、補助費用及相關罰款進行智能關聯,不必再費時費力對員工的請假、加班以及違規等情況進行人工統計,既提高管理效率,又降低人工成本,可謂一舉多得。

  手機定位的“追蹤式”考勤、“全天候、全留痕”的特點,固然有助於提升監督效率,卻也容易讓員工覺得用人單位對自己不信任、不尊重。畢竟,一個處於全天候、全留痕監控下的員工,難以對用人單位產生發自內心的認同﹔一個過分強調以“監”代“管”的用人單位,也難以讓員工做到全身心投入。員工即便為了應付用人單位“追蹤式”考勤,不得不“循規蹈矩”“不越雷池一步”,但這種“疲於應付”的心理,大大降低幸福指數,並不一定能真正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

  “追蹤式”考勤所潛藏的隱私保護方面的法律風險,更值得關注。從法律上看,雖然並未明令禁止用人單位通過手機APP對員工進行“追蹤式”考勤,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用人單位應嚴格在法律框架內進行,收集、使用公民個人電子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侵犯員工作為勞動者和公民的各項權利。例如,用人單位不能通過手機定位APP竊取、刺探員工隱私﹔從手機定位APP中獲取的員工個人信息,要妥善保護、及時銷毀、不得擅自披露和公開﹔不得在下班、午休、假期等非工作時間“監控”員工行蹤。

  事實上,“用人單位能否‘追蹤式’考勤”之爭,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公共治理中如何兼顧效率和隱私的難題。究其本質,“追蹤式”考勤只是用人單位管理的一種技術手段,但在如何進行技術應用的背后,卻潛藏著用人單位的價值判斷。如何既充分發揮技術手段的效率意義,又切實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考驗著用人單位管理者的能力水平。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18日 17 版)

(責編:袁勃、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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