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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狗死亡引發五人被拘留的啟示

蔣萌

2018年03月30日16: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一條狗死亡引發五人被拘留的啟示

背景: 今年初,成都女孩小吳的愛犬丟失,疑是收養者索取酬金不成后將小狗丟下樓摔死,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這個事件有了新進展:撿狗一方的當事女子何某某,因利用網絡發送威脅、恐嚇信息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行政拘留7日﹔狗主人吳某某等4人因利用網絡散布他人個人私密信息,被行政拘留7日。

新京報發表劉昌鬆的觀點:在該事件中,摔狗者何某某被拘,合乎不少人的預期。而狗主人吳某某被拘,則在網上引發部分人的同情,認為她是“受害者”。沒錯,吳某某是“摔狗事件”中的受害者,但她不是后續的人肉風波中的受害者,而是加害者。在事件的后續進展中,被網絡人肉、電話騷擾、花圈堵門、甚至和老公被迫離婚的何某某,同樣是受害者。這也是種警示:網絡維權沒問題,但就算是出於無奈,也該“依法”。一旦超越了法律的底線,發展成為泄露隱私、網絡人肉,那就成了以惡制惡,縱然動機可取,行為也已逾越了合法邊界,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事實証明,很多披著正義面紗的“人肉”或“以惡制惡”,同樣是一種惡。它會將本可借助法律手段實現的正當維權,變成另一種為惡。如今的處理結果,就是對這類偽正義論調的有力回應: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的一言一行須恪守法律規定,隨意曝人隱私或發動人肉絕不可取。無論如何,“以法制惡”才是正途。

小蔣隨想:以暴易暴(包括網絡暴力)顯然是錯誤的,但有些事的尺度拿捏與進程掌控,未必如旁觀者想象的容易。比如,若丟狗人吳某某最初選擇報警,讓警察幫其找狗,會不會被110看成是對警力資源的浪費?就算撿狗的與丟狗的發生言語摩擦,也可能被警方視為民事糾紛,派出所對這種事的態度,可能是雙方自行解決。若不是事情鬧大了,搞得滿城風雨,執法者會提前高度重視,積極介入嗎?一些大問題都是由小矛盾激化而成的,但及時化解小矛盾,在法治的軌道內有效率地處理小糾紛,平衡群眾利益無小事與警力資源不被浪費之間的關系,卻需要大智慧。法治要成為一種信仰,要讓公眾遇到問題就想到法律,對執法的專業高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某些人“信訪不信法”“有問題找媒體”,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執法存在不足。本例中,雙方使用網絡暴力也屬於一種“私力救濟”。最終,雙方都要接受法律懲處,既給后來者敲響警鐘,又是對提高法治公信力的鞭策。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高倩倩(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