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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論壇:激蕩監督的正能量

彭 飛
2018年03月23日04: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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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國兩會上,如何形成覆蓋面更廣、體系更完備、運行更符合法治精神的國家監察體制,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重要議題。社會的良性運行,離不開科學化、制度化的監督﹔人民的美好生活,也需要激蕩監督的正能量。

  作為一項制度安排,監督的歷史源遠流長。早在秦漢時期,我國就已設置御史大夫的官職,“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職相參,總領百官,上下相監臨,歷載二百年,天下安寧”。從古至今,監督勾連起政治文明的時間線索,映照著時代的興衰榮辱。

  監督也是一種文明的力量,潤物無聲、教化人心。實際上,無論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制定監察法,還是學校對孩子的教育、單位對員工的考核,規則無處不在,監督如影隨形。古人雲:“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很多時候,真正推動社會進步、弘揚社會正氣的,恰恰是日常生活中那些無影無形的規則和制度。監督的運行或明或暗,或嚴厲或寬鬆,但最終都將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影響人們的心靈,培厚社會文化的土壤。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針對的是人性中的弱點,本質上是一種他律。春秋時期,齊桓公欲對管仲委以治國全權,經諫臣提醒,才意識到不受監督的權力很可能危及國家穩定。管仲自明其理,主動舉薦人才協助其工作,互相監督,打消了齊桓公的疑慮,最終君臣和鳴成就大業。信任不等於放任,沒有任何約束的信任,往往容易滋生一種自我放縱心理,導致行為走偏失矩。今天,我們倡導制度化、常規化的監督,不僅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更要對潛在的越軌行為預先實現糾偏。

  有心理學家實驗發現,8歲以前兒童的道德判斷主要來自外部規則和父母權威,而8歲之后的道德判斷則主要源於自我認知。這在某種意義上說明,他律是自律的基礎,有了他律的示范效應,自律才能獲得生長發育的原始動力。監督的一個重要目的,正在於涵養自律。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正是由於紀律長出牙齒、監督成為常態,廣大黨員干部逐步由他律轉向自律,讓正風肅紀成為一種自覺。事實証明,監督與自律同頻共振,就能不斷強化監督的正向作用。

  1927年,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中央監察委員會,這是黨的歷史上首次設立專門的紀律檢查機構。近百年風風雨雨,我們的監督制度和監督實踐不斷與時俱進,對權力的敬畏、對紀律的堅守、對公正的追求始終如一。敢於監督、善於監督,永葆初心、不改本色,我們必將見証中華民族綿延數千年的政治文明傳承賡續,開出時代之花。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23日 04 版)

(責編:馮人綦、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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