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超綱教學禁之不絕,在於治標不治本

魏英杰

2018年03月21日08:43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超綱教學禁之不絕,在於治標不治本

  近日,從事中學教育28年的全國人大代表、安徽宿城一中副校長劉秀雲,目睹校外教輔機構逐漸向中小城市和鄉村蔓延,憂心忡忡地建言,相關管理部門要對培訓機構的資質加強審核,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上課時間等要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防止出現“超綱教學”“提前教學”等行為。

  眼下,各類校外輔導班、培訓班之火爆,有目共睹,無須多言。為此,教育部等部委已聯合部署開展了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但是,校外培訓之所以像野火一樣,屢禁不止,就在於它已經裹挾了很大一部分家長,使其欲罷不能。

  簡單講,在一個班上,如果有三分之一的孩子選擇課外培訓班,最后往往就是所有小孩都去上課外培訓班。如果你家不去上,孩子再怎麼聰明,恐怕也趕不上人家的進度。何況,在同一個班級,學霸都被接受超綱教學培訓的孩子佔了,其他按部就班的孩子及其家長,也不可避免會有心理落差。

  這就形成了今天的局面:雖然從課外培訓中受益的孩子可能只是少數,雖然家長四處奔波、疲累不堪,卻又不得不圍著校外培訓團團轉。這問題的背后,其實就是小升初、中考等指揮棒的作用,隻要指揮棒還在,家長哪裡敢掉頭不跟了。不過,治標尚且不易,治本更是難上加難。要從小升初、中考等制度入手,校外培訓的問題更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才能解決。所以,套用一句話說,眼下規范超綱培訓等問題,其實就是用治標來換取治本的時間。

  可要治標也不容易。除了上述說的當下已經形成的“劇場效應”,更為重要的是針對校外培訓的監管主體不明、存在寬闊的灰色地帶等問題。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規,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等民辦學校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職業資格、技能培訓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此外,像教育咨詢等事項則由工商部門注冊登記。而大量的校外培訓機構,其實都是沒有相關教育資質的機構。這且不說,當前那些迅猛發展的在線教育,更是處於“三不管”(無法管、無主管、無監管)地帶。

  所以,盡管全國正在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許多培訓機構改頭換面后仍舊在招生上課。問題就出在,教育行政部門對那些打著教育咨詢旗號的培訓機構,往往難以納入常態監管﹔而工商行政部門則可能以非法教學為由,把球踢給教育行政部門。同樣是搞課外培訓,主管部門、資質要求卻各有不同,這是擺在眼前的一個現實問題。

  也因如此,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才會坦言,這是一個系統工程,各部門要“各自把自己應當負的責任領走,真正把該用的權用起來”。除了各部門統一行動進行專項治理,規范課外培訓、超綱教學的一個可行辦法,就是將凡涉及教育培訓內容的行為,均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監管。這樣的話,雖然教育行政部門的任務重、責任大,但監管主體相對明確,模糊灰色的地帶也才能夠相應減少。

(責編:高倩倩(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