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節令食品日報制值得推廣

楊玉龍

2017年09月21日08:5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節令食品日報制值得推廣

  國慶中秋兩節將至,北京市食藥監局針對北京53家月餅生產企業開展了全覆蓋式抽檢,同時還將對節后過期月餅餡料處置情況進行檢查。此外,今年北京試點實施“節令食品日報制度”,即自月餅生產之日起,生產企業每日向當地食藥監管部門報告月餅產量、銷量、退貨量等信息,掌握月餅生產、銷售、退貨及回收處置情況(9月20日《北京青年報》)。

  月餅等節令食品有其特殊性,隻在某個時間節點是暢銷貨,過了特定的節點,這些食品就少有人問津。這也就對節令食品安全監管提出了相應要求。比如,一些廠家為了一己之利,將賣剩下的月餅在第二年進行“再加工”,無疑會埋下諸多食品安全隱患。因此,對這些節令食品安全監管須臾不能放鬆且需要更加靈活的手段。

  根據相關報道可以得知,北京市將以通州區試點,由通州區的月餅生產企業將相關信息每日反饋至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監管部門對企業動態的把握,通過信息交互溝通,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管部門通過對企業生產銷量、退貨量等信息的精准把握,有利於實現全流程監管,也就是“閉環”監管。

  落實好“節令食品日報制度”,企業當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比如,產量和銷量信息如何報,企業有自主權。保障這些數字真實且有效主要依賴於企業自身。這考驗著企業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指數,也未嘗不是對企業良知的“開卷考試”。制度成效如何,不僅關乎著消費者的權益,更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企業理當警醒並按要求報告。

  對於監管部門而言,有了“節令食品日報制度”並不意味著可以高枕無憂。一則對企業上報的信息和數據應加強研判,以提高監管的針對性﹔二則也應避免過度依賴“節令食品日報制度”,相應的日常監管依舊不能鬆懈。比如要多採取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的飛行檢查模式等以實現監管日常化。

  同時,在落實“節令食品日報制度”等措施的基礎上,應充分發揮好公眾的力量,一方面要讓公眾養成理性的節令食品消費習慣以確保食用安全﹔另一方面也要提高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消費者對一些違規生產經營食品商家要敢於說不,甚至是舉報。此外,對於網售的“私房月餅”,也有必要納入監管之列,而網民的力量同樣不可或缺。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幸福和生命健康,既需要企業恪守行業底線,依法依規生產經營,也需要職能部門不斷創新監管手段。可以說,“節令食品日報制度”是食品安全監管的有益探索和創新,具有推廣價值。但監管手段創新不能因此停滯不前,需要不斷完善監管方法以適應不斷變化發展的食品市場。唯有如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才不是奢望。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