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一門網課  價值三千多萬元的啟示

練洪洋

2017年09月19日08:47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一門網課 價值三千多萬元的啟示

  在互聯網時代,人們獲取知識的渠道越來越多元化。新華社報道發現,一位北大經濟學教授的網絡專欄,擁有超過17萬付費訂閱者,價值近3500萬元。在崇尚分享精神的互聯網時代,為優質內容付費已漸成趨勢。

  依托在互聯網之上的知識付費創造了一個個“神話”,有人一門網課價值近3500萬元,有人用一個成語回答一個問題而獲得8萬元收益﹔有在線學習平台一次融資數千萬元……2016年被業內稱為“知識付費元年”,至今不過一年多時間,知識付費已蔚為壯觀。據阿裡應用分發平台預計,今年知識付費的總體規模將達500億元。

  其實,線下知識付費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去書店買一本書、參加一個培訓班、聽一場講座,都是要付錢的。但線上的知識付費還是新生事物,在一定程度上顛覆了傳統的知識消費方式。知識付費為什麼那麼火?一方面,現代人學習付出的最大成本不是金錢而是時間。許多人意識到,為了省錢而花大量時間去學習沒用的甚至是錯誤的內容,得不償失。知識付費之優勢在於,專業人士已將知識進行了一遍過濾和加工,變成“壓縮餅干”,節省了你的時間、提高了你的效率。另一方面,作為知識付費的主要目標客戶,90后、80后人群不但具備較強的消費能力,還有更潮的消費觀念,願意為知識付費,以補傳統的分科教育、應試教育之不足。

  知識付費就像一條突然闖入的鯰魚,攪活知識消費這個池塘。對於內容提供者來說,將專業知識變現,還能賣個好價錢,體現了知識的價值與尊嚴。一個經濟學家在經營學問、濟世安民之余,還有不菲收入,過上體面生活,結果堪稱完美。對於付費的知識而言,因為用戶隻願意為優質內容埋單,所以必須是專業、嚴謹、獨到的“干貨”,才能讓用戶心甘情願地掏錢。強調用戶體驗的互聯網特性,形成倒逼機制,迫使內容提供者不斷提升付費知識的內涵與價值。

  網絡平台用一種標准化合約交易的方式實現知識付費,是一種交易方式的創新,簡單、直接、高效,價值不言而喻。唯其如此,各路資本紛紛看好這一領域,伺機進入。市場越來越大,消費者可選擇的范圍越來越大,但是,如果管理跟不上,市場也可能慢慢被玩壞。從內容生產角度,除了服務合同、消費關系、著作權和隱私權保護等領域存在風險,還存在產品質量問題。譬如,為了吸引消費者,個別知識付費頻道存在產品營銷等現象。從消費者角度,貨不對板、影響用戶體驗是最大困擾。比如,有消費者花了上千元向某個名人提問題,結果對方回答“不清楚”。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或者,回答者“顧左右而言他”。提問者認為不夠全面,價值不大,又該怎麼辦?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必須對以下問題有明確說法:知識付費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是否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范疇?如果將付費者作為消費者,那麼知識生產者、平台經營者屬於什麼角色、負什麼責任?付費方是否享受“七日無條件退貨權”?繼而思考:如果知識付費產生糾紛,現有法律框架能否妥善安排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此外,當知識越來越值錢,市場體量越來越大,如何征稅也是一個問題。

  知識付費正處於發展階段,規范跟不上行業發展速度很正常。不過,從長計議還是有必要且行且規范,慢慢將其納入管理正軌,不使知識付費跑偏。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