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討債大媽團和老賴,玩的是同一個套路

高路

2017年08月08日08:16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討債大媽團和老賴,玩的是同一個套路

“邀請這群大媽,一起去對方家裡坐著,一般兩三天錢就能討要回來。”據新京報報道,河南商丘活躍著一群效率奇高的“熱心大媽”,債務糾紛有她們、工程糾紛有她們、醫療事故處理也有她們。她們受人雇用,採取辱罵、恐嚇、毆打、損毀財物、佔用公私財物等手段,直至對方不堪其擾,息事寧人。

2017年7月5日,這個“大媽團”的14名主要成員被河南省睢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尋舋滋事罪,判處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媽團既非執法部門也非事件當事人,自然是沒有權力介入別人的糾紛之中的。但這個事的蹊蹺之處也就在這裡,按說,欠債不還有法律管著,關大媽什麼事呢?大媽們用非法手段討債,也有法律管著,辱罵、恐嚇、毆打、損毀財物、佔用公私財物都是可以直接報警處理的,怎麼還能屢屢得逞呢?

一個正常邏輯難以理解的事情,換個角度就很容易理解了。討債大媽團和老賴,玩的是同一個套路。欠債不還者,為什麼能逼得債主們無可奈何,用的無非是賴的辦法,能拖一天是一天,拖過初一拖十五,民間戲稱“欠錢的是爺,借錢的是孫子”,正是這種窘境的真實寫照。而大媽團屢屢得逞,用的同樣也是賴的辦法,隻不過,欠債者玩的是失蹤,而大媽們用的則是盯人戰術。她們很閑,無所事事,管頓飯的報酬都能讓她們充滿戰斗激情。她們可以不顧臉面、不計后果,退休了,社保金按時入賬,除了法律、親情、友情,一般的社會關系基本上對她們失去了約束力。她們還特別“脆弱”,一言不合,輕輕推一下,就可能“倒地不起”。

對付一個老賴,走司法程序,拖沓冗長,耗時耗力,還未必會有一個好結果,有的時候還得求爺爺告奶奶地看人臉色。讓老賴上黑名單,限制高消費無法阻擋老賴們賴賬的“恆心”,而找大媽團則恰恰相反。法律有繁文縟節,她們則直接切入欠債者的工作生活,讓你避無可避、逃無可逃。罵罵不過她們,也沒她們的耐心和精力,想動粗,對一群上了年紀、“老弱病殘”的人而言,這幾乎是自找麻煩。法律要走程序,要文明執法,她們則無需顧忌這些東西。法律有很長的周期,她們則能在最短的時間裡解決問題。

大媽團就像蒼蠅蚊虫,循著味精確地找到了社會需求,把握住了社會弱點,找到了自己發揮余熱的地方。如果不反思她們存在的由來,光靠打擊來制止這樣的行為,對大媽團產生原因的理解就不是完整的。

法律應該是社會秩序正常運轉的守護神。當公權力力所不及時,勢必會產生一些私權力僭越的空間,職業醫鬧是這麼產生的,大媽團也是這麼產生的,湖南等地一度橫行的“地下出警隊”也是這麼產生的。欠債不還者,法律應該為債主撐起腰來,該查的財產查清楚,該執行的判決毫不含糊地執行,也就不存在大媽團的生存空間﹔一些醫療糾紛、勞工糾紛,如果法律解決的渠道有足夠的公信力,犯不著找大媽團惹事生非。同樣的,大媽團之所以能得逞,也是因為法律某種程度上對年齡網開了一面,如果法律是鐵面無私、不因人而異的,那麼大媽們採取非法手段之初,就得到制止,也就不會有了后面聲勢壯觀的“大媽團”。

大媽團由一些上了年紀的人單純地沒事找事做,幫忙湊熱鬧,發展到有一定組織一定規模的涉黑團體,給社會提出了一個疑問:為什麼會這樣?

(責編:黃雨(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