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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論法:驅散“問題保姆”的陰霾

徐苑琳
2017年07月26日04:3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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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驅散“問題保姆”的陰霾,除了靠健全法治,還要以法治潤育道德理念、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近年來,“問題保姆”引發的惡性事件頻發,保姆縱火、保姆毒殺老人、保姆搶嬰兒等惡性案件令社會震驚和嘩然。一些家政行業從業人員虐待幼老、偷盜拐騙、殺人投毒等的曝光,給家政行業罩上了一層陰霾,刺激著老百姓“安全感”的神經。

  本應飽含溫情的行業亂象紛呈,一些法律意識淡薄、文化水平較低的家政行業從業人員陷入歧途,頻現違背職業操守甚至觸犯法律、喪失人性的行為,顯示出行業法律法規的孱弱和監管的缺失。

  近年來,我國家政行業蓬勃發展,家政企業數量逐年增多,發展速度不斷加快。2012年至2015年,我國家政行業規模擴大了1.2倍,從業人員增加了47%。但整體上看,行業發展仍不成熟,呈現出小而散、管理粗放、流動性強的特征。家政行業從業門檻較低、從業人員良莠不齊,且很多企業僅起中介作用,對從業人員的審查篩選、持續監管和教育培訓都很不到位。行業監管缺乏嚴格規范、社會尚未形成成熟的信用體系,給了“問題保姆”以可乘之機,一定程度上成為了悲劇事件的“助推器”。

  為此,亟須法律“補牢”,加快完善行業法律法規和監管維權體系,以法律法規制度夯實行業的標准化門檻。需要對從業者的身份信息、身體狀況、性格心理、人品德行進行全面的審核和考察,實施嚴格、有序、專業的管理,杜絕安全漏洞,降低風險隱患,提升服務質量和公共安全水平。

  應該指出的是,“問題保姆”代表不了整個行業。惡性事件的發生把雇主的權益、公眾的安全保障放在了聚光燈下,但其實,家政行業從業者整體的權益維護也同樣不容被忽視。保姆超時勞動,缺乏安全培訓和安全保護,企業拖欠社保、工資等問題也十分突出。

  為此,應該把關乎民生的社會領域立法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上來,通過法治手段在雇主權益和勞動者權益保護之間尋找制度平衡,同時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順應公眾權益保障的新期待,杜絕“法外之地”,這樣才能有效保護雇主和勞動者的合法利益,防范和化解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紓解公眾對“問題保姆”事件的焦慮,增強公眾的安全感。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 驅散“問題保姆”的陰霾,除了靠健全法治,還要以法治潤育道德理念、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家政行業從業者知法、學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讓法律紅線駐留人心,用人間溫情消融心之隔閡。

  (作者為四川省成都市委黨校副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7年07月26日 18 版)

(責編:袁勃、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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