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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走出網約工“身份困境”

馬毅豪
2017年07月25日04:2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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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張外賣小哥被保安禁入寫字樓陰涼處,而蹲在烈日下暴晒的照片,在這三伏天中掀起一股輿論熱浪。網友聲援之余,更感嘆他們的生活不易,呼喚社會給予更多理解和關懷。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各類“網約工”如雨后春筍,破土而出:網約車平台的司機、外賣平台的外賣員、網約上門的私廚與保潔……一種新型勞動關系在就業市場漸成氣候,其勞動權益保障問題也備受關注。

  如果說,各大網約平台為打通服務業“最后一公裡”提供了可能,那麼網約工則是用自己的汗水澆筑了這條道路的基石。然而,很少有人知道的是,目前大多數的網約平台都沒有與網約工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相應的五險一金保障,這也就意味著數以百萬計的網約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時,得不到工傷賠償和醫療保障、等他們老了退休時也拿不到養老金。由於他們的身份在法律上處於模糊地帶,一旦發生勞動糾紛,則無法得到法律的完整保護。網約工數量巨大,事關“互聯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乃至社會穩定,其權益保障不可忽視。

  去年,在7名廚師起訴“好廚師”軟件平台的“網約工勞動爭議第一案”中,盡管廚師訴求在仲裁階段沒有得到支持,但凸顯了這一新型勞動關系帶來的新困惑。網約工到底是公司員工還是業務伙伴,業界爭論不已。一方面,平台與個人的關系難以用現行的標准勞動關系進行規制和管理﹔另一方面,平台公司出於提高服務質量、保証客戶安全、保持競爭優勢等角度考量,又會加強對網約工的管理,制定諸多看起來很像“勞動規章制度”的管理制度,增添了判定勞動關系成立的因素。然而,以現有的《勞動合同法》以及以前頒布的《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還無法解釋這一新情況。

  當然,對待新興事物,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不宜用固有的思維和法律框架生搬硬套,否則將阻礙新生事物的發展。當下,政府部門對這種用工關系的性質認定也較為審慎,在促進行業發展和實現有效監管之間的價值考量上尋求一種“平衡保護”。比如在網約車問題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網約車”這種關系既可以是勞動關系,也可以是勞務關系。然而,無論是勞動合同還是業務合作合同,一些公司平台對待網約工的苛刻條款,需要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防止網約平台運營商們“侵犯”網約工合法權益,還需政府這隻有形之手更好地發揮作用,各地工會也要積極管理和引導服務,為保障網約工權益聚智聚力。

  “從來治國者,寧不忘漁樵。”網約工這類新型勞動關系,不僅涉及法律的問題,還涉及政府、行業監管問題,對社會治理已經形成了新的挑戰。我們不僅期待通過相關制度革新,以適應新型商業形態,更好保障網約工的相關權益,也呼喚基於商業模式變革傳導下的法律關系的重構。


  《 人民日報 》( 2017年07月25日 05 版)

(責編:袁勃、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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