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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強監管”是金融創新重要保障

周人杰
2017年07月24日04:3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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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造優良環境、界定法治紅線的監管,對於各類金融創新活動都不可或缺

     

  在日前閉幕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金融工作四大原則之一是“強化監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能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業成就重大、發展快速,同時也對監管改進提出了更高更緊迫要求。這次會議把“強監管”列為關鍵詞,是大勢所趨,是眾望所歸,將對維護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風險產生深遠的影響。

  有觀點認為加強監管會削弱金融創新的活力,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不一致,甚至對機構業務產生不利影響。這其實是對監管和創新關系的誤讀誤解,沒搞清金融業創新發展的源與流,不理解“強監管”與市場化不僅並行不悖,還存在相輔相成的內在關系。事實上,任何金融創新都離不開權威有效的法治監管,離不開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要求。

  金融資本自誕生之日起,便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提供貨幣信用、促進資金融通,提升了資源配置的效率,被稱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另一方面虛擬資本相比實業資本有著極大的投機性和逐利性,一旦掙脫監管的束縛就會變成脫缰的野馬,貪婪地玩起“錢生錢”“脫實向虛”的游戲,容易在壟斷與杠杆的助推下累積、放大系統性風險。西方資本主義發展至今,泛濫的“泡沫”不斷激化其經濟矛盾、釀成周期性危機,對過度虛擬化的監管不力是重要誘因。我們把市場經濟種子埋進社會主義土壤,必須要對金融資本揚其利、除其弊,讓防范化解風險成為金融工作永恆的主題。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亂,經濟亂。如果改革能夠激活創新的一池春水,那麼監管就是防風險、守底線的堤壩。比如房地產信貸業務創新中,為減輕房貸負擔、增加便利性的舉措當然值得鼓勵,但把消費貸款違規打包成所謂“首付貸”、暗中亂加杠杆,就埋下了資金鏈斷裂的隱患。再如層出不窮的P2P亂象、地方政府“明股實債”,都表明脫離監管軌道的創新隻會走上邪路。而面向“三農”、扶貧、創業的普惠金融看似新意平平,卻找到了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平衡點。所以,不要錯以為監管與創新是水火不容、非此即彼,創造優良環境、界定法治紅線的監管,乃是各類金融創新活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判斷“強監管”對金融業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最核心的標准不在“利多利少”,而在“誰會得利”。對於鑽營取巧、火中取栗、吃裡扒外的金融大鱷們來講,把“所有業務納入監管”不啻末日,肯定不是什麼好消息。可對於合規經營的企業與普通投資者而言,健全市場規則、降低資金成本以及保護合法權益全是滿滿的正能量。當資本市場不再盛行贏者通吃的叢林法則,金融創新不再盲目鋪攤子、大搞體內循環時,迎來的必將是金融業法治化大發展的春天。

  敢於監管,更要精於監管。與金融產品創新相應的,是金融監管自身的改革。這次會議提出的夯實市場之基、強化監管之腕、以開放促改革,尤其是“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等,都為監管體制改革指明了正確方向、提出了目標任務。我們堅信,為金融創新豎起堅實屏障,為實體經濟提供強勁動力,新一輪金融改革定會助力中國經濟保持中高速、邁向中高端,共同下好穩中求進這盤棋。


  《 人民日報 》( 2017年07月24日 05 版)

(責編:袁勃、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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