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相親鄙視鏈,把感情物化了

於立生

2017年07月14日07:54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相親鄙視鏈,把感情物化了

  “我兒子才33,不考慮沒北京戶口的姑娘”,北京市中山公園相親角,聲名遠播,門當戶對是這裡的鐵律。“我們不找外地的”、“可以輕度殘疾,但屬羊的絕對不行!”“連房都沒有,也敢來相親?”……戶籍、收入、房產、學歷等硬性條件都成了“交易籌碼”,擺在地上的征婚簡歷五花八門,“中國式相親鄙視鏈”扎心了。

  代兒女征婚開出這樣的條件,簡直比有些企業的招聘條件都要嚴苛百倍啊,完全就是施行赤裸裸的歧視﹔可是,你要被這樣的“中國式相親鄙視鏈”給扎到了,多半還有疼喊不出,哪個讓你扎堆湊熱鬧的呢?自找沒趣!

  由自由愛戀始,而逐漸過渡,慢慢進入到婚姻的殿堂,這是主流的亦即很多人的結婚“程序”。而戀愛雖非不食人間煙火,但總是超乎功利,以愛情為核心的。“寧可坐在單車后面笑,也不坐在寶馬裡邊哭”的現代新民諺,也正是對此的絕佳形容。

  當然,一旦進入婚姻之后,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都要來,婚姻確實也是需要一定物質基礎的。對物質條件全然不考慮的婚姻,在現實中恐怕也並不存在,若有之也鳳毛麟角。

  但哪怕在自由戀愛成為通行規則之前,經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談婚論嫁的前現代社會,雖然普遍講究個門當戶對,但也沒把對物質等外在因素的講究,抬高到現在這種程度,戶籍、收入、房產、學歷等等,樣樣挑剔,簡直眼裡容不得一點沙子。

  如今在一些大城市裡,青年男女由於工作原因,經濟上更為獨立自主,並不倚賴家中老人才能生活,而在尋尋覓覓中總沒找到覺得合拍的伴兒,也就單了下來,成為俗稱的剩男或剩女。而在一些視兒女完婚、傳宗接代,方算自己完成人生一大要務的老人,也就看在眼裡急在心頭,行動在了公園相親角。可是,當戶籍、收入、房產、學歷……一項項都成為代兒女征婚的硬性條件時,兒女也就給物化成了待價而沽的商品,婚姻則給異化成了維持階層不墮的道具。維護階層不墮的功能,這實非婚姻可承受之重。

  因為,把情感因素排后,過於看重物質等外在條件的征婚觀,是靜態的,短視的,壓根就沒看到婚姻的“可成長性”所在。一個為人熟知的佳話是:台灣地區著名導演李安,就曾因失業在家六年靠妻子養活,而最終時來運轉,修成正果,成為蜚聲國際的大導演。婚姻中,所注重的應該是情感基礎,是相互理解、包容、扶持。隻有這樣的婚姻,才有十足的彈性,穩定性,經得起風風雨雨的吹打澆淋。而如果是過於注重物質等外在條件的婚姻,卻很可能是以利益誘惑始,以利益沖突終,最后支離破碎,結局不美。

  《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婚,結還是不結,和誰結,還是應以當事青年男女的自由意志及緣分為准則。一些家長看兒女老大不婚(嫁),可以看在眼裡,急在心裡,但是,還是請手伸短點,不要越界為宜。

(責編:劉琨(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