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名泉游泳天壇橫臥,景區不是你家!

秦寧

2017年07月05日14:3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自7月1日開始,新修訂的《濟南市明泉保護條例》正式開始實施。新條例規定,今后泉水裡游泳、用泉水刷車等行為,都將被懲罰。但是,7月4日,在濟南的名泉王府池子,依然有游泳愛好者在泉池中游泳、扎猛子。無獨有偶,近幾天,在北京天壇,在連接圜丘壇和祈谷壇的大道——丹陛橋上,一些納涼市民扎堆兒“齊臥”,有市民說,“這是漢白玉,聽說針灸還不如這個”。

縱身一躍,把王府池子當成了游泳池﹔仰面朝天,丹陛橋似乎變成了“理療床”,如此行為,不雅觀,不文明,也不道德。

無論王府池子裡洗澡還是丹陛橋上“理療”,當事人都犯了同一個毛病——把公共場所當成了私家宅子。在自己家裡,是坐還是臥,是刷牙還是洗臉,自己說了算,他人無權干涉,也不能說三道四。而王府池子和丹陛橋則不同,它們是公共場域,是風景旅游區,不能被少數人不文明佔用。

這些有礙觀瞻的行為,不只是背棄道德要求,還涉嫌違反相關法規。一個守法守規的公民,一定葆有法治精神﹔一個守住公私邊界的公民,一定不會放縱自己的言行。在王府池子裡游泳、在丹陛橋上“理療”,看起來都是小事,但窺一斑而知全豹,小小細節往往折射出一個人的品格高下,一個極其隨便、不把公德乃至法規放在眼裡的人,難保不在其他方面出現大問題。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遏制不文明行為,不能止於道德勸說,而應該依據相關法規予以處理。對在王府池子裡游泳的行為是如此,對其他行為也應如此。天壇園方曾表示會按照《公園管理條例》加強監督,避免損壞文物及不雅行為的出現﹔濟南相關部門也應該及時介入游泳事件。另據報道,將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在風景名勝區刻字立碑情節嚴重的最高罰二十萬元。這對那些習慣於在景區亂刻亂畫的人,是一個嚴肅提醒。

500多年前馬丁•路德曾經說過,“一個國家的繁榮,不在於其國庫的富足,不在於其城池的堅固,也不在於其公共建筑的華麗氣派,而在於其公民的教養,在於人的文明、教化和品格,這才是它實際利害之所在、主要實力之所在、真正威力之所在。”誠哉斯言!管住自己,壓制住不文明的沖動,並非難事。尤其在公共場合,一舉一動皆關乎自身形象。“風俗之厚薄奚自乎?”從自己做起,躬行踐履,共同改善社會風氣,豈非美事?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