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借鑒網絡思維解決籃球場廣場舞沖突

黃策輿

2017年06月05日08:2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近日,河南洛陽王城公園因為健身糾紛爆發的沖突事件,引起網民關注。打籃球的小伙子和跳廣場舞的老年人,因為場地使用問題產生沖突。 

面對沖突,當地警方也曾協商調停,並為廣場舞劃分了新的場地,然而,還是有人表示,地方不夠大,容納不下200人的隊伍。激烈沖突背后,是群眾健身需求的矛盾在升級﹔低效協調之中,暴露出治理方式的落后和無序。

民主、協商、共識,是社會治理的必需品。所有的信息和服務都需要達到廣泛的共識。對話的多方,必須理解對方使用的語言,了解對方所處的情境,隻有這樣,才能降低溝通成本,增進社會治理的預期。

“我們也是沒辦法,誰不想去公園跳?公園的環境、空氣都比這裡強。可有多少個公園呢?我們都是七八十歲的人了,不可能每天跑那麼遠去找公園啊。” 從一位常跳廣場舞,卻屢遭遇限制的老年人話中,我們能讀出更多的無奈。

隨著老齡化的加劇,廣場舞也漸漸上升為國家相關部委的議題——2015年9月,體育總局聯合文化部等多個部委聯合印發通知,表示要合力引導廣場舞發展。早在當年3月,體育總局在2015年全國廣場健身操舞活動發布會上,就表示會在全國推出12套廣場健身操舞優秀作品,進行推廣和培訓。

各地也為廣場舞立下了准則,包括限時和地方等。2015年2月,陝西西安實施《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把廣場舞擾民時間定義為晚9時至次日早7時﹔四川南充的《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則明確禁止在城市綠地中跳廣場舞。

廣場舞問題頻頻,這是社會養老壓力的外在凸顯,既有人口結構性老齡化的現實,也有群眾健康需求上漲帶來的龐大壓力。不知從何時起,廣場舞成了城市治理的一個沉重的議題。

如何減重?除了常規的手段,可以考慮充分發揮網絡優勢,讓更多的利益相關者“上線”,參與到公共健身場地的信息化建設和使用中來。信息服務,也是公共服務的一種,提升信息服務能力,以溝通化解矛盾,也就變相提高了當地社會治理的能力。具體來說,公園管理方可以提供電子信息布告板,實時記錄,上傳全園的人流情況﹔健身者可以通過微信、QQ等社交工具,建立社交網絡,協商雙方使用場地的時段和頻率。

在網絡時代,價值來源於普及和共享。使用的人越多,這塊場地才能發揮出更大的價值,價值來源於無限的需求,信息是便宜的,提供好准確的信息,就能調動各方共同參與,共同開發、維護好這片場地。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