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網絡氣象傳播不能太“任性”

扶青

2017年05月26日08:18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網絡氣象傳播不能太“任性”

  很多人喜歡從手機和網站上看氣象預報,但它到底准不准呢?氣象部門回應,部分網站平台傳播氣象預報信息存在五方面問題:預報要素不准確、預報內容不全面、預警信息不規范、信息傳播不及時、來源時間不明確。同時指出,部分網站平台未依法向氣象部門備案。

  氣象預報直接關系到大眾生活的舒適度,宏觀層面又關系到農耕和工業生產,幫助政府部署減災防災工作。長期以來,我國對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報紙、廣播電視成為主流播報方式。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人們越來越傾向於從網站、App上了解最新天氣,由於相關法律法規鼓勵媒體和單位傳播氣象預報,採用的氣象數據免費,導致各類軟件都熱衷於提供這項服務。然而,免費並不等於免責,那些瞄上氣象服務的平台,雖然吸引了流量,但錯誤百出、誤人誤己,實有反思必要。

  網站和App的氣象預報到底差在哪裡?在北京市氣象局通報的8家重點網站和8家App的五個問題中,預報要素不准確最少為6次,偏差次數最多為14次﹔有平台隻傳播溫度,沒有傳播風速、風向信息等﹔未傳播預警信息、未解除預警信號、未按規定使用標准圖標等﹔行業標准要求公眾氣象預報和氣象預警信息傳播時間分別為15分鐘內和5分鐘內為合格,很多平台的更新速度明顯不合格﹔一些平台根本沒有標注好氣象信息來源和發布時間。

  以上所說的行業標准,在《氣象法》《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氣象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中都可以找到明確規定。同時,相關法律規定中還有兩條非常重要的准則,以實現對傳播主體的“免費不免責”:從事氣象信息服務,要在管轄地的氣象主管機構備案﹔使用氣象資料必須要由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提供。如果違反了這兩條准則,輕則限期整改,重則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顯然,一些傳播機構對於兩條准則認識不夠,有一些網站和App干脆就不備案,在數據來源上,它們更傾向於在網上東拼西湊、復制粘貼。

  得益於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如今開展氣象服務的門檻在降低,但這隻意味著技術門檻的降低,而絕非傳播責任的消減。一些網站和App瞄准天氣預報,只是把它當作一種吸引流量的花樣和手段,如果連向有關部門備案的意識都沒有,怎麼可能提供優質服務?對待這類傳播主體,必須要從准入條件上收緊、按相關罰則處理,使它們承擔起應有責任。另外,氣象管理部門也應該檢視自身問題,不斷優化服務,當前大多數網站和App開展的氣象服務覆蓋全國,技術原理是從網站上統一抓取,因此氣象部門就有必要順應這種傳播特點,建設一個統一的發布平台或數據“直通車”,實現數據來源和數據標准的規范化。

  氣象信息服務關乎國計民生,經過一代代氣象人的努力,我國的氣候預測平均准確率已經在65%-70%之間,達到了同期國際先進水平,但因為一些網絡機構在傳播上的“任性”,傳播准確率反而打了折扣。如何構建更好的機制體制,把預測准確率更有效、更規范地傳播出來,已成為當務之急。

(責編:劉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