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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用有責任的普法提升守法自覺

魏哲哲
2017年05月22日04:4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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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工作不只是以通俗的語言向公民解讀法律的內涵,更需要在法治實踐全過程和社會保持良性互動。越是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越應該成為普法的最佳時機

  

  普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礎性工作。在法治社會,每一個公民的生活方式都離不開法律規范。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把普法和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實踐統籌起來考慮,要求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結合社會熱點以案釋法。這對於提升全民法治素養、厚植社會法治文化,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司法個案如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十年、天津老太擺射擊攤被判非法持有槍支等案件,一進入社會輿情的視野即引發熱議和爭論。究其原因,表面上是司法判決和社會常識發生了齟齬,從深層看是執法司法過程與社會的互動出現了隔閡,以至於雙方難以一起在法律中尋獲熱點問題的答案。

  這從一個側面折射了普法工作的欠賬。從上世紀80年代起,我國一直堅持全民普法,應該說取得了巨大成效,但隨著時代的變遷和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過去那種單一的普法方式一定程度上脫離了當下的社會治理和執法實踐,已經無法滿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需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正是為了解決以往普法責任主體不夠明確的問題,而此次出台的《意見》更進一步,要求國家機關制定本部門普法規劃、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任務和工作要求,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並重。這將讓普法工作發生顯著改變。

  俗話說,一具體就深入。普法工作也是如此,它不只是以通俗的語言向公民解讀法律的內涵,更需要在法治實踐全過程和社會保持良性互動。每一個個案的公平正義,是法律權威性的最佳証明。越是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比如教育就業、醫療衛生、征地拆遷、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救助等,越應該成為普法的最佳時機。事實上,一些社會熱點問題和事件之所以形成,很大程度上與相關部門法律解讀解釋不夠及時、不夠解渴有關,解讀越遲緩,質疑的輿情越蔓延。《意見》專門提出,要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無疑抓住了增強社會互動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著力點。

  落實好普法責任制,讓普法和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具體實踐攜手共進,不僅能把普法教育貫穿於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還有助於形成司法過程與社會的有機互動。事實上,執法者同時是普法者,對於執法行為本身也是有好處的。一段時間以來,各地都在推進判決書、裁定書、抗訴書、決定書等法律文書上網,不僅滿足了公眾知情權,也促使各級法院提升辦案水平。同樣的,當每一個國家機關都需要向公眾普法,就會再一次審視自身行為的合理性,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各個部門理順了責任分工,一些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如未成年人保護等,才有望真正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合力。

  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做准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建設好法治中國,就必須讓法律的發展根植於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一起成長,與時代共同進步。當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照進現實,成為最好的普法教材,法律的力量就會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跟隨著每一個公民。


  《 人民日報 》( 2017年05月22日 05 版)

(責編:崔東、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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