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員觀察:版權保護需要立足網絡特性

彭 飛

2017年05月02日05: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互聯網時代的版權保護需要更為靈活包容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原創者、版權人利益的同時,也為互聯網開放、共享的內生動力預留空間

  最近,《人民的名義》迎來大結局,不少人在回味劇情的同時,對熱播期間發生的樣片泄露事件同樣記憶猶新。近些年,不少優秀影視作品都曾經歷版權流失的切膚之痛,可謂防不勝防。互聯網時代,版權保護為何困難重重?應採取哪些新的應對措施?版權制度如何適應互聯網傳播?這些都值得進一步思考。

  實際上,從早期在線下制售盜版書、光碟和錄音帶,到今天在線上點點鼠標、敲敲鍵盤,就能輕鬆完成對他人智力成果的復制、傳播甚至抄襲,侵犯版權的困擾由來已久。比如有紅極一時的網絡小說,竟是借助專門的網絡數據庫搜索拼接而成﹔有些擁有海量用戶的媒體平台,自動轉載他人新聞作品,既沒獲得授權也不標明來源。互聯網就像一把雙刃劍,促進知識與信息快速流動的同時,也為不勞而獲者打開方便之門。

  伴隨侵權門檻降低,維權成本不斷高企。由於技術的隱蔽性,不少原創者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來証明侵權行為的存在。即使勝訴,侵權人可能也早已賺得盆滿缽滿,權利人的損失難以挽回,甚至因為訴訟成本較高,部分原創者和版權人直接放棄了依法維權的機會。現實的困境警示我們:依靠法律訴訟、強調事后追責的傳統方式,盡管可為互聯網版權糾紛提供終極解決方案、劃定不可逾越的底線,但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也難以滿足互聯網時代對效率的追求。

  可喜的是,在許多領域,保護網絡版權有了新的嘗試。剛剛過去的世界知識產權日,人民日報社等10家主要中央新聞單位和新媒體網站聯合發起了“中國新聞媒體版權保護聯盟”,合力破解新聞作品版權保護難題,以便更好地促進我國新聞事業的健康發展。更進一步,信息時代的版權保護需要依托互聯網本身的獨特性,形成立體的規制思維。

  今天,互聯網程序和應用如何開發設計,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生活的規則。將版權保護理念融入技術的開發設計中,已成為維護原創者與版權人利益的重要渠道。比如微信公眾號推出的原創功能:一旦作者給文章設置原創,系統就會通過內容比對精確識別那些復制和轉載的文章,並用前者強行替代后者,以保証文章獨此一家。這樣不僅效率更高,也起到了預防式保護的效果。換句話講,技術架構為互聯網時代的版權保護開辟出新的可能。

  然而,強調版權保護並不意味著忽視版權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在互聯網時代,如何防止“我辛苦種草,你免費放羊”的尷尬又不妨礙開放、共享、流動的互聯網精神,如何化解以互動傳播為特點的新型傳播方式與現有版權制度的沖突,需要更為靈活包容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原創者、版權人利益的同時,也為互聯網開放、共享的內生動力預留空間。

  “知識產權是一種文化。”版權制度背后,是鼓勵創新、推崇理性思考、賦予知識以尊嚴等更為本質的價值追求。劃定法律邊界,以技術設計提升版權服務水平,以制度安排平衡各領域創新者的利益,才能為全社會的知識積累與進步增添不竭動力。

(責編:劉軍濤、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