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不可復制共享單車模式

 李紅軍

2017年04月19日16:2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繼共享單車風靡多個城市后,打著“出門即開,隨到隨停”“簡單,隨時,隨地”“無論你在哪,想去哪”等宣傳口號的共享汽車也進入公眾的視野。隨著去年分時租賃汽車鼻祖car2go落戶重慶以及近日途歌在深圳的試點,汽車分時租賃漸漸引起公眾的關注。行業中不乏有人將分時汽車租賃套上了“共享汽車”“摩拜汽車”的帽子。(《法治周末》4月19日)

共享單車問世以來,風靡大江南北,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在這樣一種形勢下,有些人借用了共享單車的思路,推出了“共享汽車”的策略。筆者以為,“共享汽車”沒那麼簡單,宜緩不宜急。

“共享汽車”之所以宜緩不宜急,這是因為,首先,城市的容量有限,不可能讓太多的共享汽車佔用城市空間資源。我們知道,汽車不同於自行車,跟自行車比起來它簡直就是“龐然大物”,我們的城市本來就擁堵不堪,如果再讓過多的共享汽車佔用城市空間資源,豈不是“堵上加堵”?前段時期,共享單車就曾經引發了許多問題,比如亂停亂放、單車毀壞、押金去向不明等,共享汽車同樣要面臨著這些問題。

其次,過高的成本讓人難以招架。眼下單車共享之所以為百姓所接受,一來它的運營成本低,對於運營商來講,幾百元一輛的單車即便大量投放也能承受住,而汽車就不同了,一輛汽車少則幾萬,多則十幾萬幾十萬。二來使用者能承受起單車的押金租金而未必能承受起汽車的費用。據悉,共享單車隻需要299元的押金即可,而汽車需要多少押金?這些不能不考慮。記者了解到,目前汽車分時租賃領域收取押金情況不盡相同,如以奔馳smart這款常規動力車型為主的car2go僅需用戶綁定淘寶以及相關手機號即可,再如一度用車、有車、零派樂享等,都為“免押金”模式,而途歌則需要用戶繳納1500元押金。1500元押金對於大多數使用者來講不能不作為一個考慮因素。

再次,配套措施滯后不利於共享汽車的發展。在共享汽車中,除了汽油汽車外,新能源電動車更受青睞,這也是治理城市污染的一個方向,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新能源汽車的配套措施並沒有跟上,據悉,有些城市已經陷入了一種“有樁無車,有車無樁”的困境,在相應的措施跟不上的情況下,過度發展共享汽車不是明智之舉。

鑒於此,希望人們認真看待共享汽車問題,不要盲目跟風。常言道: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對城市共享汽車隻有進行充分的論証,而后再付諸行動,才會達到預期的效果。發展共享汽車要三思而后行,畢竟這是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情,別因草率而付出沉重代價。

(責編:劉琨(實習生)、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