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催債江湖要有法治規矩

豐收

2017年03月30日08:38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催債江湖要有法治規矩

雖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早就提上日程,但社會信用法仍未出台。當法治規矩不健全或執行不到位,江湖規矩自然就會大行其道

以為借錢能緩解資金緊張,卻沒想到,掉進了另一個坑。近日,高利貸、暴力催收頻上頭條,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記者發現,回款難度大、電催無效的任務被交給了從事上門催收的各類公司。回款金額30%、50%甚至90%的回報,讓“上門催收”滋生了野蠻催收、暴力催收的亂象。(3月29日《新京報》)

“野蠻催債”並不是第一次出現在新聞報道中。很多人大概從電影中看到過黑社會組織替人催債的劇情,其實,現實中一些催債手段比電影劇情更暴力更下流。欠款人的人格乃至生命,都受到野蠻催債人的威脅。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不還錢,進行催債也無可非議,這是保護民事關系的應有之義。但是,決不能縱容不擇手段的催債行為。而且隨著民間借貸糾紛增多,野蠻催債也愈演愈烈。之前,纏、騷擾、賴、威脅是催債人的慣用手段,“辱母殺人案”中的催債手段更無人性可言。

“野蠻催債”之所以成為慣用手段,一方面是因為這類催債手段有時能達到目的,被職業催債人或專業催債公司當成“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因為這是一種成本較低的催債手段——有時比法院催債效率高、成本低。此外,很多民間借貸極不規范,難以通過司法途徑討要,於是以野蠻手段討債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值得注意的是,不僅很多民間借貸中的債權人通過野蠻手段來催債,不少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正規借貸渠道催債也是如此。所以,催債江湖越來越大,催債手段越來越多,除了纏、騷擾、賴,有的還通過艾滋病人來催收,有的借助軟件等科技手段。在現有催債手段中,違法手段不少。比如通過購買個人信息來催債,這涉及到個人信息泄露,涉嫌違法﹔限制欠款人人身自由,明顯違法﹔雇佣艾滋病人討債同樣涉嫌違法。從過去的情況看,法律雖然對某些惡意催債行為進行了懲罰,但覆蓋范圍小、比例低,因而沒有產生實質性的震懾作用。而催債人由於能得到高回報,很多時候並不會把法律懲罰放在眼裡。

也就是說,目前催債江湖裡流行的、慣用的討債手段,大多都是江湖手段、江湖規矩。欠款人不及時還債就要面對的各種野蠻江湖規矩,顯然是對法治社會的漠視,是對人格人權的隨意踐踏。帶有草莽、暴力等色彩的江湖規矩之所以會盛行,根源在於相關的“法治規矩”至今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盡管合同法以及《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可以約束民間借貸,但現實中很多民間借貸大大超出了法律規定,如借貸協議不規范、利率超過法定比例等。既然現行法律管不住民間借貸亂象,是否可以考慮完善立法,比如制定放貸人條例等。

同時,催債已經形成為一個行業,甚至還有以催債為主業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因此,就很有必要針對催債行業制定專門法律法規,以規范催債行為。在這方面,美國的公平債務催收法,香港的銀行營運守則中的一些規定,就值得我們借鑒。如果專門立法則需要明確催債主體、催債行為、法律責任等。

此外,還要降低司法催債成本、提升催債效率,並抓緊完善信用體系方面的法制建設。盡管近年來各級法院治理“老賴”效果顯著,但成本高、效率低的問題仍然不容忽視。雖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早就提上日程,但社會信用法仍未出台。當法治規矩不健全或執行不到位,江湖規矩自然就會大行其道。

 

 

(責編:楊建楠(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