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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思想縱橫:以清醒和定力防范“圍獵”

曹  平
2017年03月27日04:3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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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馮夢龍所著《醒世恆言》中有一則故事:官吏薛偉在夢中化為湖中鯉魚,恰遇漁夫垂釣,明知魚餌在鉤,卻耐不住餌香扑鼻,張口咬餌,結果被釣。這就叫“眼裡識得破,肚中忍不過”。識得破為何忍不過?原因就在於面對誘惑遏制不住欲望。

  這個故事頗有醒世意義。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不難發現,很多領導干部出問題,就是由於沒有抵制住形形色色的誘惑,成了不法分子的“獵物”。因此,習近平同志告誡領導干部,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團“圍獵”。“圍獵”一詞本來是指在打獵時提前布好誘餌、陷阱,伺機合圍而獵。現在用來警醒領導干部,可謂准確形象,更發人深省。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本是人民賦予並服務於人民的,如果成為滿足一己私欲的工具、為“圍獵”者所利用,不但自己會身敗名裂,還會污染政治生態、破壞社會公平、危害黨和人民事業。

  防范被“圍獵”,首先要認清“圍獵”的實質,保持政治清醒。酒桌上推杯換盞、吹吹拍拍,挖空心思地投其所好,以改善生活為名送錢送物……這些百變的花樣都是拉攏腐蝕領導干部的陷阱,“圍獵者”真正覬覦的是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給自己帶來的好處。領導干部一旦落入陷阱,就要利用手中的權力給人家辦事,就似籠中獸、網中魚,不能自拔、無法自主,一步步滑向腐敗墮落的深淵。領導干部應看透“圍獵”的實質,在這個問題上保持頭腦清醒,切不可在奉承和誘惑面前迷失自我。

  現實中,很多“圍獵”行為披著人情往來的外衣,隱藏在看似脈脈的友情和親情之中,具有較強的隱蔽性,不少領導干部正是在“溫水煮青蛙”式的腐蝕中放鬆了警惕、喪失了原則。事實表明,腐敗問題大都是從作風失范開始的。因此,防范被“圍獵”,領導干部應格外注意加強自律、慎獨慎微、慎友慎趣,不接受違規的吃請,不養成庸俗的愛好,在交往中有原則、有界限、有規矩,讓圍繞自己的關系都干干淨淨、清清爽爽、明明白白。

  除了保持清醒,防范被“圍獵”還需有政治定力。意志不堅定、定力不夠,面對金錢、美色就容易突破底線、違規違紀。練就在誘惑面前不為所動的定力,需補足精神之“鈣”,加強黨性修養,陶冶道德情操,常念為人民服務之宗旨,永葆為民謀福祉之情懷。領導干部增強政治定力,要有“界”、有“畏”。有“界”,就是要給自己的欲望劃定邊界,不能任由其肆意膨脹。古語說:“傲不可長,欲不可縱。”領導干部要學會遏制自己的物欲,無論處在何種職位上,都始終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奉獻人民的本色,這樣才不會跌入“圍獵”者用房子、車子、票子搭設的陷阱中。有“畏”,就是要對黨的紀律和規矩、國家法律心存敬畏,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不抱僥幸心理,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堅守共產黨員的原則、底線。

  防范被“圍獵”,領導干部自身是內因,起關鍵作用﹔法律、制度和監督是外因,也具有重要作用。這就要求我們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不能讓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為所欲為,掃除監督的空白和死角,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同時,受賄與行賄是相伴而生的兩個方面。嚴格追究行賄者特別是那些想方設法拉攏腐蝕領導干部的“圍獵”者的法律責任,完善對行賄罪認定、懲罰的法律條文,對於反“圍獵”也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 人民日報 》( 2017年03月27日 07 版)

(責編:王政淇、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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