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查必須“亮劍”

許謹謙

2017年03月20日14:2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制度性安排,中央環境保護督查今年將首次覆蓋全國。這是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19日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透露的消息。(3月20日 新華網)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持續發力,GDP屢創新高,城市建設日新月異,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極大提升。但就在我們物質生活日漸豐富的同時,環境污染問題卻日趨嚴重,環保問題也因此成為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熱點問題之一。

造成生態環境每況愈下的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不惜犧牲生態環境,掠奪性地開發自然資源。有的地方為了完成財政稅收任務,上馬污染嚴重的企業,有的甚至把別人不要的污染項目引進來。因為考核機制和地方利益的驅動,於公於私,一些地方黨政部門都不願意下大力氣抓環保,而且部門之間各自為政、各行其是,難以形成合力,甚至還會出現地方主義干預環保監測監察執法的惡劣現象。所以當重視程度不得不讓位於經濟發展,當處罰力度起不到震攝效果,環境保護也就難免淪為“紙上談兵”。

多年以來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靠犧牲生態環境換取經濟增長,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續的。經濟要發展,但是生態平衡也不能壞下去,因此,要加快解決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就必須切實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主體責任。要通過環保督查巡視,督查地方政府的組織領導、規劃編制、責任落實、任務完成、考核獎懲、政府整改情況,體現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的意志,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同時按照相關規定,重大問題向中央報告,環保督查結果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移交移送,作為被督查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對於環境問題十分突出、環境質量明顯惡化、國家下達的任務沒有完成、領導干部在環境保護方面不作為和亂作為、失職瀆職、濫用權力等情形,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應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高歌猛進,中央巡視組在各省市、中央單位、央企、高校一路打虎拍蠅。“環保督查”就是環保領域的“巡視”,因此,環保督查必須“亮劍”,掀起 “環保風暴”,對環保決策落實情況和突出環境問題等進行督查,啃地方不願啃、啃不動的環保“硬骨頭”,自上而下推動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及責任追究,形成“有權必有責,有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環境治理新格局。

環保督查隻有敢於“亮劍”,動真格、敢碰硬,才會形成震懾力量。通過環保督查讓一些工作不力的官員失去升遷的機會,讓一些做得好的官員得到獎勵,讓一些違規違法的官員付出代價,並依此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地方政府才會真正重視環保,增加環保在政績考核中的權重,我們的環境才會盡快獲得改善,才能給我們的子孫后代留下藍天白雲和綠水青山。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