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就要動“真”格

李怡霏

2017年03月16日14:0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進口商品來自“核污染區”、變種“瘦肉精”卷土重來、Nike氣墊運動鞋氣墊哪去了……3月15日,央視“3•15”晚會曝光了一批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3月16日,重慶商報)

昨晚,消費者關注的目光再度聚焦央視3•15晚會。學生體檢淪為公司牟利的工具,進口食品竟來自日本核污染地區,月嫂証竟是山寨社團所發……防不勝防的生活陷阱讓人感到觸目驚心。

近些年來,國家通過各種手段來抵制假冒偽劣產品。但不少企業在利益的誘惑面前根本不為法律條款所動,各種假冒偽劣事件依然層出不窮!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這樣的事件無法杜絕?筆者認為有以下原因。

一是就市場監管體制還不夠健全。在這樣的環境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既能獲得巨額利潤又不會冒太大風險,不法商人必然會選擇“隻要能在市場中蒙混過去,便會把沙子摻進食糖中”。當失信的輕微代價面對的是暴利的巨大誘惑時,假冒偽劣也就泛濫成災了。

二是就企業而言企業沒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意識,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利用市場的缺陷來使自己的生產利益最大化。

三是就消費者而言,畸形消費對假冒偽劣商品的需求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中國,“山寨”一詞曾經風靡網絡,為什麼中國市場有那麼多的山寨貨?其實答案很明顯,有需求才會生產。在超前消費、享用名牌的鼓噪聲中,一部分人想追求高消費而沒有基金,追求品牌而購買不起真品,便購置一些假冒偽劣商品來“充門面”,過一把“名牌癮”。所以市面上很多商家會打著正品促銷的幌子賣著假貨,也很少會有人去舉報。

打擊假冒偽劣,問題不在於要不要,而在於如何打假,隻有標本兼治才能解決問題。

一方面加大打假力度,堅持對假貨“零容忍”,要大幅度提高行政處罰力度,明確制定行政判罰的依據。對於行政機關查獲的制假售假者,達到立案標准的應從大局出發,及時交於公安部門刑事立案,不能單單出於自身利益考慮,以罰代刑,拿錢了事,否則無法達到震懾和打擊違法者的目的。另一方面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構建聯合激勵懲戒機制,讓制假售假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以此倒逼企業自律、行業自律。

良好的市場秩序必須依靠嚴厲的法治手段來維護,在嚴肅治理酒駕之前,喝酒開車幾乎是個普遍現象。然而一旦執法嚴肅起來,不留情面,這個困擾多年的交通治安問題就迎刃而解。打擊假貨也是如此,隻有加大打擊力度,增加處罰成本,像治理酒駕一樣打擊假貨,才有可能真正治理好假貨市場。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