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跑猝死折射馬拉鬆熱的現實隱憂

陸晨 

2017年03月01日14:1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今年1月16日,廈門馬拉鬆替跑猝死者吳剛(化名)的遺孀梁女士,對參賽資格轉讓者李華(化名)以及組織方提出索賠近124萬元。2月22日,廈門市海滄區法院受理此案。(2月28日《新京報》)

隨著法院受理猝死者家屬的起訴,廈門馬拉鬆替跑猝死事件再次回到公眾面前,帶著濃郁的悲劇色彩引發輿論熱議。圍繞死者家屬的索賠,爭議的焦點無非是:主辦方、轉讓者是否應該擔責,各方的責任又該如何劃分。

對此,有人認為,替跑鏈條上的各個環節,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一些人則認為,因自身原因猝死,本質上屬意外事件,死者家屬難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法律主張賠償。

客觀地說,賽前違規轉讓參賽資格,的確違背了“比賽名額不得私自轉讓”的基本規程,由此造成替跑者死亡,即使這個結果並非主觀故意,資格轉讓者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另一方面,面對肉眼便可輕易識別的“男替女跑”現象,賽事主辦方卻未能及時發現並加以制止,自然難以洗脫疏於審查之嫌。

作為國內首例替跑猝死家屬索賠案,此案無疑將起到極大的警示作用。而更為關鍵的是,這一典型事件是否足以引發進一步反思,“替跑”“猝死”為何成了國內馬拉鬆賽事難以甩脫的污點,不斷為賽事本身蒙塵?

當下,國內馬拉鬆賽事正呈井噴式增長,回顧2016年,各地共舉辦了306場馬拉鬆比賽,跑馬拉鬆的人呈幾何數字增長。舉辦馬拉鬆賽事既可以推介城市形象,又可以吸引熱愛運動的人參與其中,營造一種全民運動的體育文化,可謂多利而無一害。然而,需要追問的是,這些賽事當中有多少真正具有含金量,又有多少是利益驅使下的倉促上馬。替跑猝死這一極端事件,恰恰暴露著賽事組織和監管的混亂,也一定程度上折射出馬拉鬆熱背后功利性的現實魅影。

全民運動的熱潮下,馬拉鬆賽事需求飛速增長,難免衍生盲目跟風的辦賽風險﹔跑步愛好者參賽意願瞬間爆棚,也難免夾雜搶風頭的不正之風。當一些城市服務與管理能力跟不上依然盲目上“馬”,從而鬧出“尿紅牆”、選手迷路等笑話﹔當一些地區性小比賽也不惜代價,重金請來專業選手“修門面”﹔當越來越多的參賽者不再是為了強身健體,而是追逐名利和作秀﹔“全民運動”的旗號下便滋生出太多功利性的元素,進而反噬馬拉鬆運動的價值和魅力,賽事本身的有序和安全也就成了無本之木。

“健康是出發點,也應是落腳點……忘記了為什麼出發,可能就會付出極高的代價。”去年12月,《人民日報》這樣評論馬拉鬆猝死事件。細細想來,這句話不僅適用於每個奔跑者,更適用於馬拉鬆賽事本身:舉辦馬拉鬆,切莫忘記了全民運動的根本目的,若不切實際地盲目追逐“馬拉鬆經濟”,不僅會增添貽笑大方的鬧劇,替跑猝死的悲劇或許還會再次上演。

而這,顯然是中國馬拉鬆乃至體育產業發展難以承受之重。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