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副局長否認嫖娼案 警方哪裡理虧了

楊鑫宇

2017年02月23日08:15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副局長否認嫖娼案 警方哪裡理虧了

  在該案中,警方雖然也掌握了一些証據,但卻並沒有把証據做嚴做實,而是以領導的看法為准繩,立場先行,“先定刑期,再安罪名,最后補証據”。

  在許多人眼中,一位涉嫌引誘他人吸毒、多次嫖娼、與未成年人發生關系的原政府官員,一定不是什麼“好東西”。因此,當這樣的人為自己“鳴冤“時,很難激起外界的同情。然而,《華商報》2月21日刊發的一篇調查報道,卻讓我們發現:就算是這樣的人物,也可能有不容忽視的“冤情”。

  2014年,時任渭南市體育局副局長孫興華因涉嫌引誘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警方稱,在辦理涉毒案件中,發現孫興華還有嫖娼行為。於是,在孫興華被取保候審后,警方又以嫖娼為由將其行政拘留,隨后孫興華被“雙開”。這還不算完,行政拘留后,警方又以孫興華多次嫖娼為由,將其“收容教育”。至此,孫興華的前途算是徹底完蛋,其人格被牢牢釘在了恥辱柱上。

  然而,被釋放后的孫興華以一紙訴狀將渭南市警方告上法庭。他堅持自己沒有嫖娼。記者調查發現,警方提交的1995年和2006年兩份針對孫興華嫖娼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都沒有孫興華的簽名,也沒有注明拒簽理由,警方也未能提供他繳納行政罰款的收據。孫興華還出示了一份錄像資料,在錄像中,幾位警官居然在証據尚未落實時,就談起了怎麼給孫興華安罪名,還提到“判他一年”是某位領導的要求,還說“和檢察長、批捕科科長、副科長溝通過了”。

  孫興華真有那麼冤枉嗎?倒也未必,畢竟,五次嫖娼中有較嚴重瑕疵的隻有兩次,而他確實也與一起涉毒案件有重大牽連。但是,不論孫興華是好是壞,警方都不能輕率地辦案。即便是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法制大隊負責人也承認:當年辦案程序沒有現在這樣嚴格。

  孫興華最早被刑事拘留,是因為他涉嫌引誘一名未成年性工作者吸毒,並且有該未成年人的口供。然而,這起案件關鍵物証缺失,調查進展緩慢,孫興華也得到了取保候審。警方很有可能產生了一種“不擇手段”的心態。

  這種做法與注重程序正義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馳。能給人定罪的,隻能是堅實有力的鐵証。在該案中,警方雖然也掌握了一些証據,但卻並沒有把証據做嚴做實,而是以領導的看法為准繩,立場先行,“先定刑期,再安罪名,最后補証據”。這才造成了“冤情”,讓疑案充滿爭議。

  “辛普森殺妻案”是引起全世界關注的“世紀審判”。當時,幾乎每個美國人都認為辛普森有罪,他的作案嫌疑最大,但是法庭卻判他無罪,原因正是警察在工作中沒有小心對待關鍵証據,有偽証嫌疑,因此証據無效。很多人說這是“程序正義”的勝利,也是“實體正義”的失敗,但是,這種對程序正義的堅守,正是維持法治社會的基石。如果要責怪該案判決結果損害了實體正義,那隻能責怪辦案警察擅作偽証,才讓嫌疑巨大的辛普森逃脫了法律制裁。

  孫興華或許不值得我們同情,但警方不依照程序辦案,違背了法治精神。一碼歸一碼,如果孫興華真的有罪,固然應當受到懲戒,但是程序正義缺失的問題,更值得我們關注。一場不公正審判傷害的是整個司法體系的公信力,要讓人們信任法律,信任司法機關,這樣的事就不該發生。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