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課外班”圈錢跑路該由誰來負責

練洪洋

2017年01月12日09:04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課外班”圈錢跑路該由誰來負責

  堵住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圈錢跑路”,事前准入、事中監管與事后追究相結合,實現全程無縫監管,是一種思路。改善現行的付費模式,降低“圈錢跑路”風險,也是一種預防。

  有報告顯示,2016年,全國中小學輔導機構的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在“吸金”能力急速提升的同時,一些地方出現了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圈錢跑路事件。據“新華視點”記者不完全統計,2016年,北京、上海、浙江、湖南等地僅被曝光的案件就有十余起,涉案金額達十幾億元。

  相對於8000億元的市場,發生十幾億元的案件,比例不算大,算不上大面積潰敗,但對於受害者來說,不幸遇上“圈錢跑路”就是倒了八輩子霉。別以為培訓費都是區區小錢,在過往發生的案件中,一次投入數萬元、數十萬元的家長並不少見——有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以“返點”“回饋”名義誘騙家長加大投入——對方都“跑路”了,就算將其告上法庭,受害者贏得官司,想討回那些錢也幾無可能。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圈錢跑路”這個坑,填埋了諸多原因,行業准入門檻太低導致魚龍混雜是直接肇因。在公立教育機構對學生減負越來越重視,不能滿足一些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需求的現實語境下,許多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乘虛而入,租幾間教室、幾個辦公室,臨時招聘幾位工作人員與業余教師,就大打廣告、辦課外培訓班。辦得好、賺到了錢就繼續辦下去,辦得不好就關門大吉。行業准入門檻低有兩個后果:一是許多無辦學資質的低端機構進入行業,拉低民辦教育培訓行業整體水平﹔二是導致惡性競爭,甚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讓一些優質的教育機構疲於應付不良競爭。

  和其他服務行業出現的“圈錢跑路”一樣,個別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這一路徑選擇也與消費模式有關。由於教育培訓行業的特點,國內普遍採取預付費的方式,先交錢、后服務。此模式決定了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在集中收取一段時間的學費后,往往擁有充足的現金流。大量的現金流入主辦者賬戶,催生投資與道德的雙重風險——前者表現為激進的投資行為,萬一投資失敗,資金鏈斷裂,就出現債務危機﹔后者則直接表現為卷款跑路,當預收費用大大超過倒閉成本,就容易讓某些人“惡向膽邊生”,將道德拋諸腦后。

  從外部治理來看,行業粗生與監督粗放相疊加,進一步放大了行業風險。就行業現狀,不少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名義上是“學校”,其本質不過是一家文化或科技公司,隻在工商部門注冊,並不經過教育部門審批。工商部門難以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資質進行有效審核,更無法對其辦學過程進行專業監控。當“圈錢跑路”事件發生,受害者往往陷入投訴無門困境。當然,板子隻打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或監管者也不公平,很多時候家長也有責任,一些人為孩子選擇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時,往往隻聽別人怎麼說,不問對方辦學資質,也不注重証據保全,甚至還助紂為虐,參與對方集資行為。

  堵住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圈錢跑路”,事前准入、事中監管與事后追究相結合,實現全程無縫監管,是一種思路。改善現行的付費模式,降低“圈錢跑路”風險,也是一種預防。譬如,縮短預付期限,從一次性交清到按月支付,甚至實行“先學習后付費”,減少現金流﹔或者,利用類似支付寶這種第三方平台,幫助學員控制繳費風險﹔又或,借鑒其他行業做法,建立民辦教育培訓風險保障金制度,從辦學經費中提取一定資金,並存入指定的第三方賬戶中,用於處理意外事故發生后的退費問題。

  規范民辦教育培訓行業是一個共贏結局,須多方著眼、多點著力。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