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彩禮有了政府指導價,丈母娘怕了嗎

陳進紅

2017年01月06日08:21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彩禮有了政府指導價,丈母娘怕了嗎

  結婚是人生大事,對於很多家庭來說,也是家裡最花錢的事。河南一縣出台彩禮指導標准引關注。前有,四川達州宣漢一村民為87歲老母辦壽宴,被村委會以違反“村規民約”為名,罰繳“違規辦宴席認識費”650元。現有,河南濮陽台前縣下文件,對紅白事標准進行了明確要求,要求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不執行要被懲戒。

  此新聞一出,網友立刻分為兩派,一方是為彩禮限價大大點贊,這是沒錢光棍的福音,深受丈母娘“獅子大開口”其害的,為之拍手稱贊。這樣的點贊容易理解,這幾年,彩禮行情一路上揚,還冒出了不少新名詞,比如張口就要“一動不動”(汽車和房子),或者“萬紫千紅一片綠”(一萬張5元的,一千張100元的,和一大片50元的)等。婚禮變成了買和賣,愛情夠不夠,彩禮來衡量,與之對應的就是父母經濟壓力的不能承受之重。“不敢娶”、“娶不起”一度成為新一代青年的真實寫照。可是,縣政府出台彩禮限價令真能管住天價彩禮嗎?標准制定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如何落實,怎樣執行這才是根本問題所在。

  民俗民風的形成,是大家不約而同地締約儀式,而其中彩禮是中國幾千年以來對婚姻締結的一種証明和公示程序。正常情況下,送多少彩禮理應根據男方經濟情況而定。縣政府公文出台一個明確的限價令,文件中甚至有具體規定到擺幾桌酒,出幾輛車的條款,這是否適合每個家庭?法無禁止即可為,彩禮送多少,酒席擺幾桌這是因人而異的家庭私事。這種限價令在農村怎麼實行,“懲戒”二字如何執行?且不說彩禮多少因人而異,就算遏制住表面的攀比之風,也堵不住私下的交易。

  說到懲戒,上則新聞中村民為老母親辦壽宴被罰款,不僅不合法,也不合理不合情。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村規民約”不具備設定罰款處罰的權限。村委會收取所謂“違規辦宴席認識費”,已經涉嫌侵犯私人財產。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婚喪大操大辦,政府傳達的價值觀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以紅頭文件規定干預民間正常的婚俗是否恰當有待商榷。公權力的手在倡導精神文明建設上,宜疏不宜堵。

  中央精神來了,基層如何落實?如果只是寄托一紙紅頭文件就希望移風易俗,遏制紅白喜事的大操大辦風氣,是否有懶政之嫌?一通文件告示貼下去,抓個典型樹起來,以“要求”來代替說服引領,用“懲戒”代替交心,這樣簡單粗放的行政管理手段是否能真正起到貫徹精神的作用,讓老百姓感受到新風氣新風尚?

  剎住農村天價彩禮的攀比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風成於上,俗成於下。農村黨員干部更要起到先鋒模范作用,不收彩禮,為村民做出榜樣。以宣傳教育示范等方式,引導群眾移風易俗,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予以強制,這樣才有說服力。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