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保險資金的“清風”不能變“妖風”

品石

2016年12月09日10:2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近日監管機構痛責某些資產管理人是“土豪、妖精、害人精、強盜”,雖然並未明指對象,但業內人士都知道是在說以前海為代表的部分險資。

其實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經驗,都表明資本市場需要險資的加盟。《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即“保險新國十條”)明確指出:“進一步發揮保險公司的機構投資者作用,為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注重長期價值投資的險資理應成為資本市場的一股“清風”,扮演“穩定器”的職責,怎麼還會出現“妖風”呢?

一則,有的資金來源合規性堪疑。渠清當由活水來,所有投資行為合法合規的基礎,在於其資金來源的正當性。成為“妖風”的險資主要來自於萬能險,而萬能險當前經營還存在不少問題。今年以來,監管機構先后出台多項萬能險監管規定,並且對多家萬能險業務量較大的保險企業開展整改行動,向前海等主體下達監管函,態度可謂嚴厲。而部分主體在整改尚未結束,銷售誤導、單獨賬戶管理、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結算利率惡性競爭等問題仍未解決的前提下,仍然不遺余力的圈錢舉牌,無異於以濁流擾亂資本市場,為眾多投資者樹立了反面典型。

二來,有的經營行為違背了保險的基本屬性和發展規律。保險是以風險分散和損失補償為基本功能的經濟行為,其基本屬性就在於“保障”二字,其發展定位是經濟社會的穩定器和助推器,脫離保障功能而將保險作為圈錢工具,是舍本逐末之行為。監管機構屢次強調“保險姓保”,高呼去杠杆,堅決不讓保險公司成為“提款機”,然而某些主體仍然利用規則漏洞,隨心所欲大行並購之道,據披露,前海人壽10月末保戶投資新增款佔比高達80.2%,恆大人壽更高達91%,業務結構如此畸形,在監管機構三令五申之下仍繼續大加杠杆,不僅帶來巨大的資金隱患,更損害了保險行業形象,如此不正之風,豈能不查禁?

第三,有的險資是以破壞企業成長甚至實體經濟為代價來牟利。如果是正常的投資行為,自然無可厚非,明確表示不干涉企業內部管理的險資大受歡迎。而那些被稱為“強盜”的險資之所以引起公憤,根本原因在於企圖動搖現有的企業管理根基,要“奪權篡位”甚至“竭澤而漁”。而且這些險資盯上的對象,都是經營穩定、業績良好的行業標杆,是實體經濟的中堅力量,凝聚了創業者和管理者的大量心血,一旦出現異變,受傷的不僅是企業,還會殃及整個行業和實體經濟。當年上海家化陰影猶在,企業經營者怎能不風聲鶴唳?監管機構又怎能允許悲劇重演,也就無怪會厲施“鐵腕”。

成為“妖風”的險資興風作浪,不僅是對公司治理和市場規則的挑戰,也是對金融監管科學性的拷問。綜合金融大潮席卷而來,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在應對混業經營的創新浪濤時難免捉襟見肘。治本之策是盡快填補監管漏洞,構建聯合監管格局,完善混業經營規則體系。

當然,也應看到,絕大部分險資是良好的投資主體,不僅支持著國內資本市場的穩定,還在國際市場上開疆拓土,為“走出去”戰略添磚加瓦。“妖風”只是部分險資利令智昏的短視之舉,監管“亮劍”之后,天空依然會晴朗。對於合規的險資投資,仍需大力鼓勵、善加引導。

良醫之治病也,攻之於腠理。要讓大樹參天,從小樹開始就要時時扶正避免長歪。我國保險業正從起步階段邁向快速發展期,讓保險業時刻堅守“保障”的核心屬性,讓現代保險服務業充分發揮社會管理功能,讓保險資金成為推動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一股“清風”,仍然任重道遠,需要行業自律,更是監管者之責。

(作者系保險學博士)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