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戀愛險”能保得住愛情嗎

黃齊超

2016年11月08日08:49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戀愛險”能保得住愛情嗎

  雙十一光棍節臨近,應屆畢業生小寧購買了一份“戀愛險”,引發熱議。這份保險從保單生效之日起3年后至13年內,投保人與指定心上人結婚,即可獲得結婚禮金或玫瑰花。“戀愛險”能保住愛情嗎?(11月7日《三秦都市報》)

  每個人都想把愛情進行到底,談一場永不分手的戀愛。可如今,純美堅貞、經得住誘惑的愛情太少,想用一份“戀愛險”保住愛情,不過是不切實際的一廂情願罷了。當然,大多數投保者也明白這個道理,不會迷信“戀愛險”能為自己帶來忠貞不渝的愛情,所以,選擇“戀愛險”隻關浪漫,無關愛情。

  保險企業投放“戀愛險”產品,既抓住了現代青年人追求浪漫的心理特征,也契合了當下互聯網保險的發展勢頭,但最關鍵的是,保險企業對這款保險的盈利預期充滿了自信。無論是哪一款保險品種,保險公司都會先精細地核算賠付概率,以確保最終盈利,“戀愛險”也不例外。購買了一份“戀愛險”,一旦投保人在保單生效之日起3年后至13年內與指定心上人結婚,保險公司要按約定贈送結婚禮金或玫瑰花,再加上前3年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必然虧損。可是,保險企業斷定賠付的概率太低,這就是此款保險的賣點。

  兩個人相愛三年,修成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這是非常令人期待的完美結果。然而,現實社會中的不確定性太多,充滿了無限的變數,尤其受物欲熏陶的年輕人,他們愛情觀念中的責任感不強,閃婚閃離現象增多,對待婚姻和愛情的態度更加魯莽和草率。有數據顯示,中國的離婚率連續七年增加,一紙婚約尚不能約束夫妻的契約精神,婚姻“城牆外”的自由青年更不會拿感情當回事。保險企業算准能保持3年的愛情且喜結良緣的比率不高,才敢投放“戀愛險”,試想,如果在三十年前,保險企業敢賣這樣的“戀愛險”產品嗎?

  消費者通過購買戀愛保險得到“結婚承諾、安全感”的精神慰藉,充其量是一種阿Q式的自我心理安慰。保險企業賣“戀愛險”不單純是一種炒作噱頭,更是沖著盈利去的。坦誠地說,“戀愛險”讓我徒增悲涼,畢竟,保險企業把對現在年輕人的愛情不看好當成賣點,而且這也基本上符合社會實情。與大家一樣,我期待每一份愛情都能善始善終,走向美滿的婚姻,若如此,幸福的不僅是一對新人,還包括整個社會。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