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噪聲治理,要告別多頭管理

項向榮

2016年11月01日08:58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噪聲治理,要告別多頭管理

《工人日報》昨天報道,日前,環保部發布《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2016)》,披露了2015年全國城市聲環境現狀。報告顯示,全國城市聲監測夜間1/4不達標,“這意味著全國1/4城市睡在噪音裡。”

環保部發布的這份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顯示,近年來噪聲污染投訴比例居高不下。2015年,全國共收到環境噪聲投訴35.4萬件,佔環境投訴總量的35.3%。常見的事例有:小攤小販的叫賣聲剛謝幕,高分貝的廣場舞又登場,然后又是深夜裡的施工聲、重型大卡車聲,聲聲入耳。你方唱罷我登場,攪得人腦神經要崩潰。

對於噪聲,筆者深有體會,因為我所處的社區,就經年飽受門口一家水果店的噪音騷擾。那些剛進城的小伙子,自以為很時髦地故意以一種怪異的變聲高分貝地推銷水果,聲音蓋過好幾條街區,讓人糝得慌。找他們理論,他們理直氣壯:開店叫賣自古如此。警察上門,他們立即躲開,警察一走,他們又歡快地高唱起來。

對於噪聲污染,按照法律規定是“民不告,官不究”,但目前的現實是,即便你告了官,官也究不了。為何?

從客觀情況來講,噪聲污染沒有污染物和后效作用,當聲源停止發聲后,污染也就終止了,執法取証難度較大。社會生活類噪聲是最難管理的噪聲類型之一。有時執法隊員剛走沒多久,又接到同一地點的噪聲投訴。噪聲制造者打起了游擊戰,玩起了躲貓貓,讓執法隊員疲於奔命。

另外,一如中國的許多法律,環保法規裡對噪音污染的處罰力度也很低。如不存在佔道經營、油煙過大等現有規定確定的違法違規行為,則無法採取強制措施,最多隻能按規定對經營者處以每次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這樣的罰款能有多少威懾力?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