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如何少些“撤銷通報”,多些“擲地有聲”

理觀

2016年10月27日10:5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教師買菜被通報?這種意外,不經意間打破了人們的常規認知。這幾天,福建寧化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簽發的一份通報顯示,兩名小學老師因“在佔道經營攤點買菜”,被面向全縣通報。此事一出,立即引燃網絡。

罰與不罰、正當與失當、過界與依規……各種爭議,交織成了復雜輿情。如果先拋開對錯是非,有爭執就意味著存在分歧和不當之處。好在,當地政府沒有“沉浸”在處罰決定中而不能自拔,面對外界的爭議也很快做出了回應,並再發通報撤銷原有的不妥決定。理由為,“沒有嚴格區分對公職人員的倡導性要求與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不同”。

輿情歸輿情,事情是事情。不妨先簡單“復盤”:該縣曾出台《關於機關黨員干部在城市管理中嚴格遵守“三帶頭八不准”行為規范的通知》,規定“不准在佔道和流動攤點買菜、就餐等購物行為”。因此,老師的從佔道菜販處買菜行為變成了違反“八不准”行為。不難看出,政府加強城市管理合情合理,要求黨員干部起帶頭作用有其必要性,那看似理由充分的處罰為何引來“質疑性”關注?當地政府的回應給出了部分答案:“部分要求過於生硬,通報方式不妥”。

老師“蒙冤”、政府“認錯”。或許,此事應該告一段落了。但是,僅僅停留在“知錯就改,善莫大焉”的寬容程度上還不夠。從“寧化老師買菜事件”到“屯留老師聚餐事件”,都經歷了這樣的過程:涉事者被處分——處分通報被晒出——引發網絡爭論——當地或上級黨政部門撤銷原通報。期間也伴隨著這樣的態度:先是理直氣壯、有理有據,后是依據不足、不妥不當。如此看,不管是政府部門執法還是黨紀部門執紀,到底是嚴肅認真還是兒戲草率、到底是依法依規還是“惟上是從”“本本主義”,都要經得起檢驗、經得起質疑、經得起推敲,而不能以撤銷了事、用政府公信力為執紀執法的失誤“背書”。

毋庸置疑,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日益復雜化,無論是管理者的用權還是普通黨員的遵紀,都呈現出嚴、實、緊的趨勢。正因如此,規章制度要清晰明了、嚴謹嚴明,否則稍有不慎,制定或執行不能令人信服的紀律規定,最終都會損耗政府權威性和公信力。進一步說,任何涉及到約束性和禁止性的規定,不怕嚴上嚴,就怕變加變,前腳剛剛成為執紀執法的依據,后腳卻變成不妥或失當的決定,時間長了、頻率多了就會壞了規矩的有效性。慎之又慎、實上再實,對於黨政部門而言,從不為過。

我們常說兩句話:一是“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一是“權力來源於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前者意在說明黨員干部要認真負責,不管是做事還是做人﹔后者意在表明公共權力最終是為人民服務,更要從嚴從實,因為“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贊成不贊成”是檢驗的最終標准。無論是黨委機構加強黨員管理、嚴肅黨的紀律,還是政府部門加強城市建設、發展社會事業,都不能未經全面了解就先講“追究”、未經核實就先用“利器”、未經找對症狀就先上“手段”,那樣往往會矯枉過正、適得其反。

在互聯網生態下,一切公權力行為都很難是看不見的“黑箱”。特別是在全面依法治國的今天,公共治理也好,執法執紀也罷,權力都必須在陽光下運行,都要能經得起情理法的檢驗、經得起“眾口鑠金”的質疑、經得起公信與權威的考驗,這樣才能少些“撤銷通報”,多些“擲地有聲”,真正“令出必信,法在必行”。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