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拍賣“不保真”罰沒酒涉嫌違法

朱昌俊

2016年10月21日09:00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拍賣“不保真”罰沒酒涉嫌違法

  十年茅台飛天典藏1.01元,“XO”1.01元,威士忌1.01元,劍南春也是1.01元……這是黃山市紀委對一批罰沒酒中部分酒的網絡競拍起拍價格。除了這些1元起拍的“名酒”,還有一批起拍價為100元至900元不等的五糧液、茅台等酒。不過,拍賣方對這些1.01元起拍的罰沒酒不做真偽保証。(10月20日澎湃新聞)

  公開拍賣處置罰沒酒,本身並不存在問題。但低價拍賣未經鑒定的罰沒酒,已涉嫌違法。一方面,酒作為特殊商品,在沒有質量保証的情況下,是不能在市場流通的,包括公開拍賣﹔另一方面,這種不辨真偽的處置方式,也與處置罰沒酒本身的嚴肅性格格不入。

  此前,溫州市紀委也曾公開拍賣收繳物品,包括名酒、字畫、首飾、滋補品等。拍賣人員表示物品價值都經過了專業評估機構評估。顯然,溫州方面的操作更符合相關規定。

  對罰沒品不辨真偽就拍賣的做法,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違背相關規定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參與拍賣的罰沒酒屬於國有資產,拍賣所得的收入將收歸國庫,那麼將未經鑒定的酒低價拍賣,一則可能令真酒被賤賣,間接損害了國有資產,二則,也可能影響到對貪腐物品的實際估值,甚至對被罰沒對象的處罰定性產生誤導。可見,這種不分真假的拍賣行為,不僅是觀感不好,其背后更關系到紀檢部門的公信力。

  對罰沒品的處置,也是反腐正義實現的一個重要環節。處置是否得當,直接影響到人們對於反腐執紀的認同程度。讓未經鑒定的罰沒酒參與拍賣,難免給外界留下想象與質疑空間。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