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勞務費”被判刑,貪官當有此報

祖長雲

2016年09月29日14:3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信局運行處原副處長安曉楨因玩忽職守和收受賄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半。作為一名科級干部,安曉楨雖然權力有限,但在執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竟收到了企業數百萬元的“勞務費”。(9月28日 新華社)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入發展,各企業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斷推進企業革新,淘汰落后的生產設備。但,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認真貫徹政府的指令,部分企業為獲取政府獎補資金,弄虛作假,買通審核人員騙取補助資金。從中不難看出企業的利益熏心,為了金錢和利益毫不猶豫的“謊報軍情”。然而,更為嚴重的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員不但不能明察秋毫,反而與之同流合污,在企業騙取獎補金的時候順水推舟,然后理直氣壯地向企業索取“勞務費”。

政府工作人員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手中握有老百姓賦予的公權力,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保障社會穩定有序、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重任,本應以身作則,全心全意為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可是,極個別官員卻因貪心,不再以公平公正作為處事的原則而是以好處的多少來作為處事的准則,影響極為惡劣。

所以,除了要加強公職人員的自身素質外還要建立完善的監督制度,讓各項政策、審查都放在陽光下“除菌”。我們可以從政府本身和政府外部兩個方面建立監督機制。最簡單的,政府內部的各個相關部門應有效配合互動,形成合力的同時也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另一方面還要充分發揮政府外部監督機制的作用,建立起有人民群眾參與的、對權力運行過程的全方位監督。反腐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更是人民群眾的事業,要建立各種聯系和溝通的渠道,積極發展和完善以人民群眾為主體的社會監督體系。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政府公職人員更要慎獨自己的行為,多把心思用在為百姓服務的份內事上,而不是“見錢眼開”、因私廢公。

(責編:王倩、文鬆輝)